一直以为这句话只是一句俗语, 搜索之下才发现《不懂就要问》是小学语文人教版三年级上册选读课文第1课,讲的是孙中山先生读私塾时不懂已经熟背的文章的意思,不怕批评勇敢向先生提问的故事。本人成长的童年是否真有学过这篇文章已经毫无印象,唯独这句话深深的记在了心里。
课文插图,画风满满的回忆
曾经有无数个老师或前辈,谆谆告诫我们这句话,“不懂就要问”,而在如今大时代之下,不懂就问已然成为阻碍很多人进步的最大障碍。声明一点,我没有任何否认经典以及轻视伟人的意思。孙中山先生生活的年代,山河破碎,风雨飘摇。封建政权岌岌可危,国外思潮大量涌入,而国人思想仍然顽固僵化,愚昧迷信。孙先生勇于反抗权威表达自己见解必定是值得弘扬的。
然而现在,我为什么不提倡“不懂就问”?
提前交代一下,本人法学专业毕业,职业律师。有热心师兄建立了一个本专业的微信群,群内成员上至千禧年前后离校的同系前辈,下至18年刚入学的新鲜校友,还有本系诸恩师亲切加盟。因大部分人都选择了从事本专业工作,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司法务等等,平时不同届的校友亦是同行互相交流互娱互乐,恩师不时冒个泡调解气氛倒也惬意。然而时间久了,就是有那么些人试图扭转画风。
了解的人都知道,法律所有相关行业实践性极强,行业特点决定了无论在校期间学习多好,工作后应用于实践时总会力不从心。因为不同的人对同一条法律有不同的理解,你永远不知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出的固定的法律条文在实际应用时有多大的差别,法不解释不得用,你更不会知道你面对的法官或检察官会对同一条规定作出何种理解。而且实践中的情形千差万别,不可能有一部用于万事而皆准的法律。这必然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的不符。
言归正传,不提倡“不懂就问”最主要原因是,这是一种思维懒惰,得过且过的心态,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就在昨天,一位执业多年的师兄在群里问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简单到什么程度呢?那个问题的难度基本等同于让一个即将进入高三的孩子解一道多元多次方程——虽不是一加一等于几这种闭着眼睛就会的题目,但是稍稍有点基础的孩子都能很正确的解答。更何况,提问的是一个有着多年执业经验的律师。在群里提问过后,他又去微博上问了一个讲司法考试的老师,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后,还截图发群里说,这个老师也认为可以。刚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愣了一秒,甚至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了怀疑——这个问题这么复杂吗?难道是我记错了?然后立马打开手机浏览器咨询度娘,事实证明,我的记忆是没有错的。我很疑惑,这个问题明明查一下法条就能解决,他却宁愿耗费时间去问一个又一个的人,同时利用上了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除了让人觉得他太不专业之外,也证明他的时间实在是太多了,多到可以随意等着别人的回复。
作为晚辈,我自然没有立场批评师兄什么。只是这种行为,就像嗷嗷待哺的鹦鹉,永远等着别人投递食物,却不愿意思考如何自己主动获得食物。我们生活的这个年代,网络自媒体高速发展,获取信息的渠道以及方式大大多元化,甚至完全不需要纸质书籍便能知晓绝大部分常识。一味期待从别人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结局必然是被别人甩在身后。 换个角度说,孙中山先生问私塾先生之前,也是早已将文章熟练背诵的。没做任何准备工作就随便发问,智者不为。
当然,并不是反对积极咨询前辈问题,只是主张在发问之前,一定自己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基础内容已经明了,再问比较高深的问题。毕竟,谁都没有义务对你进行“全天候教学”。孩子的好奇心是最重的,当他发问时,你是选择直接告诉他答案,还是让他尽己之所能努力探寻答案,大人适当的时候点拨一下呢?
最后,用两张图表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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