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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水浒传》是其中之一,其中一百零八号好汉被逼上梁山的故事妇孺皆知,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迈,也是英雄好汉特有的气质。《水浒传》中,最出名的情节之一,武松打虎,也是被传为佳话的典范。
书中写道,武松在回家途中,路过景阳冈的一家饭馆,由于饥饿交加,便在饭馆吃了一些东西,其中就有二斤牛肉,一壶酒。印象中,凡是电视剧的英雄好汉吃饭,牛肉是必点的菜之一,气势是烘托到位了,但是历史上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在古代吃牛肉是犯法的,就算是在宋朝也是不例外的。从古至今,我国都是农业大国,以农业为主,也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在古代还没有这么发达的时代,牛是农民耕作的主要劳动工具之一,加上牛又比较稀缺,价格贵一些,人们就更加珍惜家中的老牛了。
古时候,为了保护耕牛,很多朝代都颁发了一些规章制度,汉朝如果有人私自杀掉耕牛吃肉的话,是会丢掉性命的,就算牛是自己的。唐朝如果有人私自杀牛,就会在牢里待一年。水浒英雄所在的宋朝,如果有人杀牛,就会处杖刑,随处服役一年。
由此可见,在古代,小酒馆里的牛肉并不是随处可见的,也不是大喊一声:小二,上二斤牛肉。就能够给二斤牛肉的,当时的客栈里面基本上都没有卖牛肉的,除非有一些黑店,能够卖一些牛肉,但是也多。
原来《水浒传》中,这一情节骗了我们这么多年,小伙伴们,你们发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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