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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有一名叫银希培的六旬老人,他出门有件必备品,竟然是帽子,他哪怕下楼买菜都要帽子口罩全副武装。老人表示因为自己一直背着个不太光彩的身份“杀人犯”,所以不敢见人。
三年前,当时银希培的孙女在读小学,那天下午学校通知开家长会,可是那天发生的一件事让银希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天学校的一名保安发现了一个小偷,银希培年轻时当过兵练过擒拿术,二话不说就上去帮忙了,没多久他就和学校保安李某还有小卖部的陈某,三人合伙抓住了小偷,为了防止挣脱三人还反绑了男子的手。最后三人报了警,而银希培也去参加家长会了。
当时很多人都说多亏了银希培的见义勇为,可他不会想到,就在不久之后整件事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警方赶到现场,在操场上找到了被绑的男子,却发现他躺在地上,双手被反绑,而且都上盖着件衣服,走近后才发现那名男子已经死亡了,据了解男子叫闫雷。
经过法医鉴定,闫雷死因是头部被透气性差的外衣包裹,造成缺氧环境,诱发自身疾病,心源性猝死的。也就是说闫雷的死和头上的衣服有关。
这件衣服就是银希培罩的,而银希培会罩这件衣服是因为闫雷当时威胁他。为了怕孙女被他报复才在他头上罩了衣服。
警方以银希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对他进行了立案调查,两天之后银希培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回到家中,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从此银希培就觉得没脸见人了,每次出门买菜或者送孩子上学他都全副武装。
最后经过漫长的等待,银希培等来的却是他最害怕的消息,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将他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罪名就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银希培不甘心决定去找律师帮忙,了解情况之后,律师的一番话让银希培重新看到了希望,律师认为银希培的行为不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朱律师认为通常情况下银希培的行为不可能致人死亡,也无法预见。
朱律师还提出了非常重要的一点,他认为虽然死者是窒息而死,可是闫雷自身就存在疾病,所以银希培的行为只是一个诱因,闫某死亡的是因为他长期吸毒,导致身体多功能衰竭。
案发后的第三年,公安机关再次把案件移交给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认为就是银希培的衣服,制造了缺氧的环境,诱发了闫某的疾病,造成他心源性猝死,所有银希培是负有过失的责任的。
但是检察机关同时对银希培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主要有四种类型,第一法定不起诉,第二是酌定不起诉,第三证据不足不起诉,第四就是附条件不起诉。相关专家表示银希培的案子涉及到了其中之一,酌定不起诉的情况。
就是检察机关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说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当时经过综合考量,检察机关认为这起案子里有法定的从轻情节。
检察院认为,考虑到银希培在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被害人对办案的起因存在重大过错,银希培作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当予以支持和鼓励,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另外被害人自身因长期吸毒,各器官机能及耐受性较常人低,其死亡后果系多种原因所致。所以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才会对银希培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江西卫视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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