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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是一种行动敏捷、聪明狡绘、生性多疑的犬科动物,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狐超越了本身的生物性,形成了一种内涵极为丰富的独特的文化现象。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像狐这样被充分地赋予意味深长的文化含义。精彩的狐精故事和独特的狐仙信仰在中国文化史上留下了独特的篇章。直至今日,狐精故事依然是作家的创作题材和民众的口头传统。
狐信仰及狐精故事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面向。先秦时期,狐狸在人们眼中还主要是一种自然动物,到了汉代,古人对狐狸的看法有了重大转变。狐狸与人事吉凶、祥符瑞应有了联系。魏晋六朝时期神仙长生、物老成精等思想兴盛,狐狸能成精幻化为人的情况正式出现。也就是这一时期,狐狸精故事作品正式诞生。这一时期的故事篇幅短小,情节简单。但风气既幵,此后的狐狸精故事便一发不可收。到了唐代,百姓事狐成俗,狐俨如一家一户的保护神,当时有“无狐魅,不成村”的说法。这一时期的狐狸精故事十分繁荣,《太平广记》中收录此一时期的狐精故事高达多篇。宋代,在唐代房中祀狐的基础上,又广建狐王庙。狐对祸福的支配能力似乎扩大了许多,狐的神性进一步升格了。
宋明时期,理学发达,狐狸精故事创作锐减,且多为改编、综合之作。在宋明文人的笔下,狐狸却被普遍丑化,狐狸精的形象一落千丈。清代,对狐仙的信奉达到极盛期。人们称狐多用大仙、狐仙,一般不敢直呼其名,对狐的祭祀也很普遍,其祠甚至设到了官府衙门。清人笔记小说的狐狸精故事大量涌现,不可胜数,狐狸精的形象千姿百态,性格复杂多样。《聊斋志异》使狐狸精故事达到登峰造极的境地。紧随其后,《阅微草堂笔记》、《子不语》等笔记小说也收入大量狐狸精故事。
到了宋代,狐精娼妓化现象更为明显。到了清代,这种妓即狐、狐即妓的观念尤为突出,并以非常明确的形式多次出现于文人笔下。狐与鬼的关系也十分密切,在古人的观念中,狐与鬼同住墓地,同在夜间出没,二者在故事中常常扮演同中有异的角色。在晚期的狐精故事中,狐精有时被赋予流民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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