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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关于权力和财产分配的制度。从现有的材料考察,商代已经存在,西周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制度,使其更加完备。周代的宗法制度的特点是与分封制相结合,它的核心是天子以嫡长子(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世世相传为天子,祭祀始祖称为大宗;嫡长子的兄弟们称为余子被封为诸侯或卿、大夫,对天子而言是小宗。
诸侯在其国内也是嫡长子世世相传,为一国之君,是大宗;诸侯嫡长子的兄弟们被封为诸侯国内的卿或大夫,对继位为诸侯的嫡长子而言是小宗。卿、大夫都有封地,他们在本族内也是以嫡长子相传为大宗,其余诸子另立门户,建立分支为小宗嫡长子是权力和财产的法定继承人,主持宗庙中的祭祀,地位最尊,故称为“宗子”。“大宗”对始祖一直保持祭祀权,叫做“百世不迁”之宗;“小宗”传到第五代就与大宗脱离关系,无权祭祀始封君,叫做“亲尽”,这些分支被称做“五世则迁”之宗。
它是以血缘的亲疏为准则,确定奴隶主贵族间政治地位和财产的分配,以防止争夺,达到巩固奴隶制的目的。谁该继承其父的地位和财产,还在娘胎里已决定了,而不视其才智品德(见宗法关系示意图)大宗对小宗这种统属关系,是建立在权力和财产的基础之上的。公宣鲁国是号称最尊周礼的,可是这种斗争却在春秋初年就开始了。鲁隐公在公元前712年被其弟桓公谋杀死,桓公以非正常的手段当了鲁君。
后来他的三个儿子庆父(后为孟孙氏)、叔牙(后为叔孙氏)、季友(后为季孙氏)在鲁庄公时势力强大,称为“三桓”(因都是桓公之子),他们控制着国君的废立。鲁庄公死后,太子般被公子庆父所杀,另立庄公庶子启方为闵公,闵公又被庆父派人杀死。所以当时人有“不去庆父,鲁难未已”的说法。庆父被杀,公子友立庄公庶子申为僖公。可见,鲁国这种内乱同样很严重。
稍后于鲁国,晋国也出现长期内乱。先是曲沃小宗与晋国公室斗争了60余年,终灭大宗而代之。周王先是不承认这种变动,曲沃的贵族送给周天子一些礼物,就正式封它为诸侯,可见周天子自己也不能坚持。到献公时,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太子申生被杀,诸公子逃到国外,而立献公宠妾骊姬及其妹的儿子奚齐、卓子,使晋国在进入春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处在宗族内部纷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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