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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某视频网站看到一令正常人愤慨且惊悚的视频,在中部省份某地,几个年轻小伙子对一老人拳打脚踢,同时竟还令被打的老人喊他们爸爸。原因是老人的儿子欠了他们一万元没有还。
打人者的行为逻辑很清晰,就是要搞非法的债务连坐。这种做法按理按法说,是非法的。因为在网络人群中,打人者的粉丝还不少,有些还是楚楚怜人的小姑娘。
类似的,很多债主方的催收机构也不约而同地采用了同样的行为逻辑。不同之处就是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通过冒充司法,打电话,发短信,快递所谓的传票等方式传递着威胁恐吓的恐怖气息。
很多情况下,当事人追究催收人员的刑事责任时,债主方开始脸不红、气不喘地讲法律了:我们没有雇佣关系、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人找不着了………。并且还真能撇得一干二净。
债主方的策略路线总体上就是:以犯罪的方式要账,以法治的方式脱身。技术手段就是:委托外包一群智商欠费的临时工。
可能在很多时候,受伤的当事人因为成本等原因,对这些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可是,持卡人、网贷人、高利贷人,总人数远远超过欧洲大陆的总人数。数目惊人!
他们之中难免不会有不少人以彼之矛攻彼之身吧。不会外包催收人员都是光棍同时还是孤儿吧,金融机构那么多网点、那么多入编的工作人员,………
什么意思?当事人为了给亲人遭遇侮辱伤害讨个说法,为何不能效仿催收人员找催收人员的亲属算账呢?你能连坐,凭什么我不行?有血缘关系的找不到,雇主总能找到吧。上面段落的这些地方,这些人员的安全怎么保障?
债主们可能会趾高气扬地说,有法律的震慑!呵呵,你的雇员们为非作歹时,为何就没有被法律震慑到呢?是不是还没想过这个问题呢?
同时,很多负债者俨然已经是事实上的赤贫了。债主们觉得赤贫者的非法和优渥者的非法哪个更有杀伤力呢?
或许债主们还会说,你们的雇员是天生的恶棍。呵呵,………。是天赋厉害呢?还是后天的积累以及拿命相搏厉害呢?
自己唆使、遥控雇员干着非法的罪恶勾当,却妄想着他人忍气吞声、遵纪守法。这个关系很难建立。除非牛顿力学在这个星球上失效。除非时光退到1919年之前!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为淫人妇,难保妻儿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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