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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天空
感受法治新生态
28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坚守在辖区港口和海域上,先行先试,主动作为,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厦门海事审判与时代并进,受理案件辐射面由国内向国外、内地向港澳、大陆向台湾方向延伸,案件类型由海事、海商案件向海事行政案件拓展。
●一起案件作为全国二十件典型案例中唯一的司法案件,入选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编著的《中国国际法实践案例选编》,还有一起案件获评全国海事审判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年度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评估排名继续蝉联第三。
●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自贸海事案件受理范围的实施意见》,精准服务保障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
●成功审结标的金额达15亿元的船舶贷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结个案标的金额位居全省法院最高。
●在全省法院率先推出中英双语版海事审判工作白皮书及案例,开通官方网站英文版网页,向世界传播中国海事司法“好声音”。
立足福建
以共建的形式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是厦门海事法院独特的做法。要营造良好的海事司法环境,必须将众多涉海单位联合起来,才能产生1+1>2的效果。
2011年初,厦门海事法院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打造“无讼”港区、渔区的设想,按照立足厦门,面向全省的思路,以共建方式携手构建多元化解机制。
七年间,先后有28家涉海单位与厦门海事法院签订了共建协议,初步形成司法、行政、仲裁、协会、村居、高校、军企“七位一体”的多元共建、多元化解网络。随着“朋友圈”的逐步扩大,许多涉海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化解,有力促进了福建平安海域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2015年8月6日,厦门海事法院自贸区案件审判庭挂牌成立,负责审理福州、厦门、平潭自贸片区内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自贸区法庭成立以来,通过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推行简便立案方式,开通诉前保全“绿色通道”,快速服务自贸纠纷,不断增强海事司法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年来,自贸区案件审判庭已受理案件97件,审结78件,涉案标的额达15599万元。
为应对案件类型增多,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整合生态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厦门海事法院成立了全国10家海事法院中唯一的行政和生态审判庭,通过专业人办专业案的方式,全力构建平安和谐海域。
28年来,厦门海事法院积极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先后设立了福州、宁德、东山3个派出法庭,极大方便了福建沿海一线当事人诉讼,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凸显“台”“海”
福建涉台案件数量大、类型多、涉及面广。厦门海事法院正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抢占大陆海事司法最前沿。
28年风雨兼程,厦门海事法院为服务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更高站位上构筑涉台审判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探索涉台海事审判先行先试,充分凸显福建的“台”“海”优势,努力打造涉台审判司法品牌。
2012年,厦门海事法院在大陆最大的台商投资区——厦门海沧区设立了大陆首个涉台海事审判庭,这标志着福建省的涉台海事审判事务有了自己专门的审理机构。之后,厦门海事法院相继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了法律服务点,完善了涉台海事司法服务网络。
多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坚持在厦门至金门、泉州至金门、平潭至台中海上直航航线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加快审理涉及两岸直航的船舶碰撞、打捞、救助等案件,积极营造两岸直航的良好氛围。
同时,邀请台籍人士担任调解员、陪审员,共同构建多元解纷网络的创举,深受台胞赞许。涉台审判庭坚持以公正、高效的裁判,让更多的台胞了解大陆的法律,相信大陆的司法。越来越多的台湾当事人在海事诉讼选择余地大的情况下,自愿选择到厦门海事法院诉讼维权。
接轨国际
2018年,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了由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出版的《中国国际法实践案例选编》,里面记载了中国在国际法领域的成就和贡献。其中,由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马绍尔群岛第一投资公司案也收录在该案例选编中,这是中国法院第一次以裁决属于缺员仲裁裁决为由对外国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本案2014年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推选为中国海事审判三十年十大典型案例,它的裁决直击英国海事仲裁的程序疏缺,促使英国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及时修改完善了其仲裁规则。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全国海事法院要全面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海事法院作为我国司法的国际窗口,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主力军,必须着眼于海事司法影响力的拓展与延伸。
2018年6月22日,厦门海事法院发布2017年度厦门海事审判工作情况。这是该院自2015年发布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以来,首次以中英文双语版、英文网页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海事审判报告。旨在适应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需要,提高公信力,增加海事司法透明度。
● 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通过中英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论坛会议,提升我国海事司法在国际领域话语权,为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添砖加瓦。
●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Susan Finder:此次论坛的举办,对于中国和英国,对于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和中国司法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是非常有用的。
●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文广:此次论坛有助于让中国当事人更了解国外的制度,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也有助于国外更了解中国的制度,更多地选择中国进行诉讼或仲裁。
平安亮点
深化司法改革,探索执法新方式
“我们必须采取院船共建、院船联动的方式,把航运理论与航运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优化法官知识结构的同时,不断提升法官审理涉航运案件的能力。”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邱志雄指出。
2016年8月8日,厦门海事法院在集美大学、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大力支持下,在全球最大的航海教学实践船“育德”轮上举行法官研究实践基地挂牌仪式。厦门海事法院在船舶上建立法官研究实践基地的做法,在全国10家海事法院中尚属首创。此举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的充分肯定。
近几年来,厦门海事法院不断创新办案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互联网+”,探索总结出了“卫星照片取证”“微信扣船”“微视频调解”等执法办案新方式,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还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判质效良好,全院始终保持无涉诉上访案件。
加强海事司法保障,全面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在厦门海事法院立案大厅东墙的浮雕上,镌刻着当年郑和下西洋时走的海上丝绸之路航线。
2015年以来,厦门海事法院结合自身海事审判实际,相继出台了《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意见》等文件,对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的理念、原则、任务、方法和机制作出了全面的谋划、部署。
编辑: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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