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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性痴愚,教一句话,说一句语。从不自己动脑筋。一天,有个远道来的客人,要到他家作客。父亲怕他在客人面前丢且,就教他说。“如果有人问起门前原来的那棵树。
你就回答:年景不好,卖了。如果有人问起咱屋后的大竹园,就说:兵荒马乱。糟蹋了。
人家要看见咱仓里的粮食,就告诉人家,这是俺爹俺娘挣的。要是人家谈起墙上的秀才证,就说:这不稀罕,我们家一辈一个。”这么多话,可真难为他了。他好几天什么事部不做,把父亲的话背了一遍又一遍、终于记住了。
客人到家的时候,父亲买肉还没有回来。
客人就问他:“你父亲上哪去了?”
他按照父亲教他的话说:“年景不好,卖了。”
客人以为他没听清楚,又问:“你母亲哪去了?”
‘兵荒马乱,糟蹋了。”
客人听着不对劲,知道他有些痴,就不再跟他说话,望着院墙角两粪堆,自言自语道,“堆头不小,尽是粪尿。”
“这是俺爹俺娘苦挣的。”他忙接茬说。
客人忍不住笑了:“你真是一个傻瓜!”
“这不稀罕,我们家一辈一个!”说完,他为能回答客人的这么多问题而得意地笑了。
回答问题要问什么答什么,这才能保证思维的同一性。如果答非所问,这在逻辑上是违背同一律要求的。上面这则笑话,正是利用痴者机械套用,从而产生的答非所问的错误而编制的。
从前有个纨椅子弟,姓郎,名金。这个郎金无恶不作,横行乡里,被视为当地一害。
所以老百姓都管他叫“狼心”。
尽管“狼心”要德无德,要才无才,但他却花钱买了个县官坐。为了迷惑人心,骗取名誉,“狼心”在大堂上悬挂了一幅对联,作为自己的誓言。上联是:“得一文,天诛地灭”,下联是“徇一情,男盗女娼”。
誓联虽挂了出来,但“狼心”平时办事却丝毫没有以此来约束自己。所有的贿赂,他一概收下,徇情枉法的事,他一件也不少干。
当官不满一个月,就收了上万两白银,冤假有人质问“狼心”:“你这错案出了十多起。
样胡为,难道忘了大堂上的誓联了吗?”
“谁说我忘了,”狼心指着成堆的银子说:“你看,我收的这些决不止一文;再说,我所徇的私情,也决不止一件呀!”
这个贪赃枉法的官老爷,是企图用偷换判断的手段来为自己辩护。“得一文,天诛地灭;徇一情,男盗女娼”本来的意思是一文也不应得,一情也不应徇,如果不这样,就“天诛地灭”、“男盗女娼”。而不是只得一文,只徇一情,才“天诛地灭”、“男盗女娼”,得多了,徇多了反倒不“天诛地灭”,不“男盗女娼”了。这是诡辩,是违反同一律的。
晋朝时有个叫孔群的酒鬼,他嗜酒如命,离开酒一天也活不下去,家里的财产都让他变卖换酒喝了。他只要手里有钱便往酒店钻,常常喝的烂醉如泥。任凭别人怎么劝他也只当耳旁风,一点也听不进去。
孔群的好朋友王导,看到他整天泡在酒里眼看着家产被他一天天的喝光了。非常为他难过,就想找一个充分的有力的理由来劝他,使他醒悟,停止酗酒行为。
这天,王导发现孔群又在酒店里狂饮,便走过去把他从桌子底下拖出来,边给他擦去头上的血,边说:“孔老弟,你天天这样滥饮,身体可吃不消啊!你看见蒙酒坛子的布吗?被酒熏了的布特别容易腐烂,人的肠胃也是一样你可要当心哪!”王导故意把话说得近乎危言耸听。
孔群半躺在王导的腿上,从地上摸起酒壶正往嘴里倒酒,听了老朋友的话,翻了翻眼皮,连打几个饱嗝,用他那说梦话一样的声音说:“你只说对了一半,先生没看见,泡在酒糟里的糟肉更能久藏呢!”说完又往嘴里灌酒。
王导见朋友嗜酒到如此地步,连连摇头说:“不可救药,不可救药。”
王导出于对朋友的关心,用“被酒熏了的布特别容易腐烂”来类比经常超量饮酒对人身体的危害,可孔群也千方百计为自己的嗜酒找理由,用“泡在酒糟里糟肉更能久藏”来反驳朋友的规劝,为自己的错误辩解。所以王导对此发出了“不可救药”的感此故事说明在论证问题时,必须找充足叹。的理由,才能说服他人。以上两个人都只找了一个论据,来证明自己所提出的论题,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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