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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同事说在家网课的小朋友根据老师的指示要读《鲁滨逊漂流记》,我今天试试能不用邮票也来“漂流”一把。
本书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根据真实故事启发而创作的一部探险小说,发表于1719年。(丹尼尔·笛福(1660~1731年),英国作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丰富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和英国的"小说之父"、"英国报纸之父"等。天啊!我有也写文学常识的一天!疯了!)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1632年,鲁滨逊生在英国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他家不是本地人。父亲是德国不莱梅市人(不莱梅的城市标志是一把钥匙)。
不莱梅的城市标志是一把钥匙
他父亲移居英国后,先住在赫尔市,经商发家后就收了生意,最后搬到约克市(York)定居,并在那儿娶了他母亲。母亲娘家姓鲁滨逊,是当地的一家名门望族,因而给他取名叫鲁滨逊·克罗伊茨内。约克市就是纽约(New york 新约克)的名字来历的那个英国城市(写到这里突然发现约克市的人真的喜欢冒险啊,要不纽约那来的)。
鲁滨逊是家里的小儿子,父母亲没让他学谋生的手艺,打算让这个小儿子在家当啃老族,但是这个小子从小只是喜欢胡思乱想,一心想出洋远游。1651年9月1日,他瞒着父母,登上了朋友父亲的船想去伦敦。
第一次出海,鲁滨逊就遇到了风暴,结果船沉没了。
鲁滨逊和水手们登上小船,在风浪中奋力向岸边划去,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靠了岸。全体安全上岸后,即步行至雅茅斯。到了这个时候朋友的父亲对他说“大侄子,你太背了,第一次出海,去个伦敦船都翻了,你今后可别出海了,天生倒霉人啊!不要再惹怒老天爷来毁掉自己。”
鲁滨逊会听老人的建议吗?当然不会啊,年轻人不吃大苦头,怎么会相信老人的话那。
于是,鲁滨逊先到了伦敦,认识了一个常去非洲几内亚的船长,这个船长为人真诚,不但指点他带什么样子的货物可以在非洲赚钱,而且在船上,在他的指导下,鲁滨逊还学会了一些航海的数学知识和方法,学会了记航海日志和观察天文。一句话,懂得了一些做水手的基本常识。
这一次的非洲之行,由于有一个正直无私的船长带领,鲁滨逊带回了五磅零九盎司金沙,回到伦敦后,换回了约三百英镑,赚了不少钱。
这个是好事吗?古人云“福祸相依”,对于鲁滨逊来说就真是这样了。这个小子决定继续去非洲几内亚赚钱,会向上次一样顺利吗?
要知鲁滨逊后事如何?请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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