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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定国(1620年7月11日-1662年7月21日),明末民变势力之一大西军将领,南明武将,明末清初最杰出的抗清将领之一,民族英雄。字鸿远、宁宇。陕西延安人,一说榆林人。张献忠义子,封为安西将军。隆武二年(1646年)张献忠战死后,与孙可望等率部联明抗清。永历六年(1652年),入广西,克桂林,乘胜北上,连克永州、衡阳,“两蹶名王,天下震动”,令清廷一度准备放弃吞并中国西南七省,但遭孙可望嫉忌,退入广西,再屯云南。十年,密迎永历帝入滇,封晋王。后孙可望降清,并向清朝献上了“滇黔地图”西南防务机密尽失,清军大举攻黔。他转战不利,退入缅甸。永历十六年(1662年),永历帝被杀,他继续抗清,两年后病亡。
崇祯殉国,明朝灭亡。但是,南方广阔的国土仍是明朝的天下,各种抗清力量在集结、组合、分化,形成了如火如荼,却又始终未能统一指挥、领导的抗清运动。朱明王朝的后裔,在形形色色的政客、不同抗清力量的拥戴下,先后成立了继承明王朝衣钵的政权,统称为南明。
先后有:在南京成立的由福王朱由崧称帝的弘光朝廷,在福州成立的以唐王朱聿键监国的隆武政权,在肇庆成立的由桂王朱由榔称帝的永历政权,等等。这些小朝廷都很腐败,寿命不长,最短的仅四十天,但永历政权却坚持抗清斗争十年。这有种种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与杰出的抗清英雄李定国成功地组织了云南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一起坚决抗清有关。
1646年12月,张献忠在西充凤凰山与清军之战中不幸中箭牺牲。殉难前,献忠已觉察到清军是主要敌人,主张联明抗清。在大西军撤离四川,准备突击陕西以袭清军后方时,献忠曾叮嘱手下大将、养子孙可望说:“如果我死了,你就归顺明朝,不要做不义的事!”在时已发生重大变化的阶级斗争形势的推动下,以及在张献忠的影响下,李定国也日益感到联明抗清已经刻不容缓。四川败后,他决心归附明朝。这种联明抗清的打算,是符合当时人民群众抗清斗争的要求的。
自西充兵败后,大西军迅速向西南撤退,攻克重庆,并南向贵州,相继攻克遵义、贵阳。大西军的节节胜利,震动了大西南。
当他得知孙可望军平越,立即派人请孙出兵云南。孙可望与李定国连忙率军长驱直入,很快平定了沙定洲的叛乱,克复昆明。由于孙可望、李定国解除了沙定洲之流土司贵族的压迫,得到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欢迎;此时,明朝云南迤西巡道杨畏知等人,又极力向孙可望等鼓吹联明抗清,孙可望、李定国遂决定与明桂王永历政权合作,将所辖贵州、云南等地置其版图之内,正式举起联明抗清的旗帜。不久,孙可望回师贵州,李定国则留军云南。从此,他在云南积极筹划联合少数民族,力图把云南变成抗清基地。
有明以来,云南少数民族人民的苦难是深重的。在明朝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下,他们走投无路,不断揭竿而起;明中叶后,大规模的起义更不绝如缕。面对这样的现实,李定国深知要想联合少数民族人民共同抗清,不改变以往明政府仇视与残酷压榨少数民族的政策,对少数民族人民是不可能有号召力的,因而在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陆续施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
赋役问题,是云南各族人民带根本性的问题。李定国平定云南后,即制定丁赋。田地及盐井之利,俱以官四民六分收。在征收赋税的过程中,李定国更明文规定,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加派虐民。少数官吏在征赋税时,弄虚作假,把用以计粮的扁斗的尺寸,制造得高过法定标准,人民颇为不满,武定知府谢秉铉将此事禀报李定国后,李定国立即毁斗弛禁,并派人至各地察访,将问题最严重的7人处死,受到各族人民的欢迎。
在徭役方面,如果为了军事需要动用民夫时,李定国规定不但保证民夫的口粮,而且给予
一定的脚价银。从这些历史事实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当时抗清斗争极为艰难、军需开支浩繁的条件下,这些赋役不能说过重。后来,李定国还更将“田地与盐井之利”,由“对半分收”改为“四六分收”,可见他确实是关心云南各族人民疾苦而将赋税一再减轻的。
在政治方面,李定国整肃吏治,尊重少数民族首领,维持社会秩序的安定。他经常派人乔装至各地私访,严惩贪官污吏,罪行昭著者立拿斩首,传示各府州县。对于廉洁的官员,则予以奖励、提拔。在少数民族地区,如果发觉有些政策不便于民,允许地方头人上诉,确实不合理者,立即废除;有可以便于民者,立即实行。他对少数民族的首领颇为尊重。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安定,李定国严行法治。有一罪汉用铁斧劈死姑母,昆明知县报知李定国后,李定国当即下令将罪汉就地斩首,以示惩戒。
对于军纪,李定国尤为重视。他规定军行有五要:“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奸淫,四不宰割耕牛,五不抢财货”。凡是军队经过的地方,百姓卖酒卖肉,不论银之轻重,酒一壶即与银一块,百姓喜之。对于违反军纪者,李定国处罚甚严。规定如果士兵有抢劫百姓一物者,立即斩首,而且如被害百姓不首告,也要连坐;对于犯罪士兵的直接辖官,同时责打80棍,以惩失察之罪。
由于这些军纪的严格执行,李定国率军经过之地,鸡犬不惊,卖酒、卖肉的人,一路不断。甚至有时农民军在一些地方宿营很久,因与民无扰,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云南等地人民,感到跟没有驻过军队一样。明末遗老李寄曾目击农民军后来挥师北上,驻军长沙时的情况:“定国兵纪极严,驻军半载,居民不知有兵。”
其次是宗教政策。云南傣族、白族等少数民族,都笃信佛教。为了尊重他们,李定国改变了过去跟随张献忠在四川时采取的那种极端诋毁神佛的做法,声称自己也信奉佛教,对佛寺庙宇妥为保护。他还用晋王的名义刻过佛经。
此外,李定国还积极组织各族人民努力生产,鼓励商人从事贸易。早在平定沙定洲之乱时,他即招抚外逃百姓回家复业,贫穷无力者,借给牛、种。后来,他将全云南各府州县的田地分给诸营头,令他们就地解决军需。凡是金银钢铁等厂,听任百姓自备工本开采,官府只抽取一定的税额。凡是贸易商人,都发给护照,甚至将黑、琅两井之盐归官,令商人在昆明完工本,领票赴盐井支盐,促进了盐的运销。
李定国上述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陆续实行,使云南的社会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农业生产获得发展,云南一省的物产,已能保证其所率抗清队伍的军事开支。少数民族人民和汉族人民一样,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正是由于李定国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因而得到他们的支持,壮大了联明抗清的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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