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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年少懵懂时,我们不懂什么是爱;当我们懂了,才发现爱有那么多种,其中一个叫“爱而不得”。
至今我依然记得,大三的那个夏天,知了吱吱呀呀叫着,阳光透过窗户照的人睁不开眼。
我一个人在图书馆,拿着几米的漫画,盯着手机上短短的几行字,安静了好久,心里一遍遍的重复着,“张少男,原来这么多年,都是我一个人的暗恋。”
我甚至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我鼓起勇气告诉他,后来的我们有没有在一起的可能。
然而,时间不会倒退,世间没有如果,即便有如果,我也不会告诉他。
01
我是个好强的姑娘,向来不轻易落泪,更不会轻易向人坦露普通女孩该有的柔弱,尤其是在男生面前。
从小见惯了父母在男女不平等关系下的悲惨婚姻,我讨厌男性,包括小孩子。
在老师眼里,我是个问题学生,不善言语,还总是和男生打架。
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因为一句话我和班里的男生起了冲突,随手抄起桌子上的铁铅笔盒就朝着他的脑袋砸了过去。
我至今记得他害怕的闭上眼睛然后用胳膊护住头的样子。我的手突然停在半空,呆呆的看着他。
好像不知不觉,我也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不管不顾任何事情都诉诸暴力,那一瞬间怒气全无。
这个男生是我们班的小霸王,谁也没他调皮,但本质不坏。
我不记得我们是因为什么起了争执,只记得那天他说,“你个臭娘们牛气什么,信不信我让你爸揍你。”
那样轻蔑的字眼,我并不是第一次听到。但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用在我身上,竟让我那么的愤怒。
好像从小看惯了母亲的忍气吞声和逆来顺受,我天生就肩负着推翻这一切的使命。我不能像妈妈那样软弱,所以我在努力的抗争,用着最直接、最笨拙的方式。
那天,老师罚我一个人在教室外面站了好久。无论班主任用多严厉的词句批评我,同学怎么样的取笑看热闹,我没掉一滴眼泪。
直到放学了,张少男走过来,拉了拉我的书包,“你又没打到他,走,我送你回家。”
我深深的低下了头,眼泪瞬间溃败,一大滴一大滴连着串地往下掉。
那天我哭的一定很难看,因为最后张少男都不忍心看我了,给我递了一张卫生纸然后连着后退了好几步,着急的说“别哭了,一会老师来了谁也走不了了。”
02
张少男是我的邻居,我们算是青梅竹马,从咿呀学语的时候就经常被抱在一起玩耍。
至今我的左眼皮上都有一道疤,就是小时候抢玩具的时候被他用小铁锹打的。我妈说那天我呜呜哭了半响,她心疼地抱着我哄了半天才睡着。
“我如花似玉一女的,被你碰了一道疤,张少男我跟你这梁子算是结上了!”每每路过商场的玻璃门,我总要照一下,今天也一样,不巧就看到了这道疤,心里不爽极了。
结果张少男嘿嘿一笑,“多亏了这道疤,不然你这么平淡无奇的脸搁大街上谁记得住。”说完拔腿就跑,我怎么也追不上。
虽然他这样调侃着,但我能感觉到张少男心里对我还是有些愧疚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他总是让着我,拿我当“弟弟”一样。
确实,我相貌平平,并不好看,不修边幅的性格根本不像个女孩子。
从小就喜欢和男孩子混在一起的我更不会打扮,齐耳短发,空荡荡的校服,还总是脏兮兮的,妈妈总是想起来才给我洗次衣服。
甚至我记得有一次因为懒得出门去理发,索性自己用剪刀把头发剪掉了。
第二天我妈押着我去了理发店,理发店的老板娘见到我后叹了口气说,“我只能给你剪个毛寸了呀小姑娘。”
那天,是我高中开学的第一天,我无比期待。
就这样,我顶着一头短发,穿着一身黑色休闲服,从侧面看过去又黑又瘦,艰难的挤进人群里看着学校刚挂出来的公告。
突然一只胳膊很随意的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耳后传来一群男生叽叽喳喳的声音。
我转过头生气的瞪着他,他啊的叫了一声,“原来是女的!”哄的一声人群笑炸了。
人群里,我看到了张少男,笑的很过分。
“绝交!”我咬着牙说。
他恬不知耻不管不顾的边笑着边追过来,很真诚的说:“大哥,你姑娘家家哪来的勇气剪个毛寸?”
嗯没错,从今以后我又多了一个雄壮伟岸的称号:“大哥”,张少男专属。
03
高一,我们同校,而且邻班,中间只隔了一个楼道的距离,我每天都能见到他。
我的人生紧紧的和张少男绑在了一起,就算高中也没能把我们分开,我觉得很悲哀。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整天以取笑我为人生最大的乐趣。
我和姑娘们手牵手走在路上的时候,他总是跑过来站在我面前喊,“大哥,一起去吃饭吧!”姑娘们居然一个个的都松开了我的手,然后害羞的走开了。
我最怕在人多的地方看到他,他总是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叫我“大哥”,人越多叫的声音越大,然后所有人都会转头来看我,像看猴子一样。
他就像得逞了一样洋洋得意的摆摆手,哈哈笑着就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尴尬到爆炸。
也许是习惯了我们的这种相处方式,虽然一直被他调侃着,但我并不讨厌他。貌似正是因为有他在,才让我那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多了许多生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突然觉得张少男和别的男生不一样,而且是很笃定的认为。
我仔细的思考过,貌似是因为他从来不看轻我,也从没有高看过自己。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看到了男性和女性的平等,而他心底也确实是这样认为的,这让我感到温暖,唯独对他放下了一切的偏见。
那个时候太懵懂,未曾明白,原来一个人慢慢变得特殊,就像是一颗种子,悄悄种在了心头,是会慢慢生根、发芽的。
也是在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上一个人竟然是那么的安静,毫无征兆且后知后觉。
04
后来,张少男恋爱了,和一个相貌平平的女生。
她叫饭饭,是一个高高瘦瘦文文静静的女孩,笑起来露出两个小虎牙,和她的名字很不搭配。
张少男激动的把这个消息分享给我的时候,我紧张到几近失态,我不知道怎么回应他,只是哦的应了一声,就再也说不出话。
那一瞬间我才明白,原来我喜欢他,很喜欢。
那所谓的特殊,是我内心最直白的爱恋。
但懦弱的我不敢承认,强装镇定,一点点马脚都不敢漏出来。我怕这喜欢不能结果,最后连朋友也没得做。所以我小心翼翼的,告诉自己,友谊比爱情更重要。
于是,我掐掉了那颗刚刚萌芽的种子,心甘情愿当一个别人爱情的旁观者,努力歌颂、鼓掌。
自此,我很少看到张少男,也很少听到大庭广众之下有人叫我“大哥”了,我的生活突然变得好安静。
文理分科后,我们之间的距离终于远了,隔了整整三栋教学楼,经常一个月都见不到一次。我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整整一个学期没有和班里的任何人说过话。
我只是,我不想再和任何人亲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学习上。
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我的成绩得到了明显的进步,从班里不起眼的学生一下子蹿到了前十名。
我变得越来越文静,也慢慢留起了长发,像突然长大的姑娘,开始学着矜持。
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外貌和着装,一个人偷偷攒下八百块钱,买了一件当下最时髦的大衣,青蓝色,走在人群里特别显眼,好看极了。
我好想让张少男看到,然后夸我变成女孩子了,挺漂亮的。
但是并没有。
05
后来,我顺利考上了省里最好的大学,最好的专业。学校里种满了梧桐树,那树有些年代久远,长势磅礴,自有一股威严,我总是害怕一个人经过。
高中毕业后,我和张少男就断了联系,后来我们还卖掉了老家的房子,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从没主动找过他,就像他也没有想到要来主动找我一样。
北方的夏日异常炎热,知了耐不住寂寞的吱吱呀呀叫着,阳光撒在梧桐树上然后散落一地,我百无聊赖的坐在图书馆,翻出几米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
滴滴,手机铃声响了,一条短信:
“嗨小北,我是张少男,好久不见。7月25号是我和季云的结婚典礼,欢迎你来参加。”
时光突然回到高中毕业那天,我急匆匆的往家走,张少男迎面走来,他整个人瘦了一圈,一身疲惫,头发好久不剪乱蓬蓬的堆在一起。
他苦笑,说:“嗨,回家吗?”
我点头,错愕。
他指了指头发,“太乱了是吧?我一会去剪头发。先走啦。”
我没和他说上一句话,普通朋友间的客气寒暄后就分开了。
毕业前,发小曾跟我说,张少男失恋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很惊讶,但内心是忍不住的激动。
我本以为我们会变成以前的样子,他会回到我的生活里,我还有机会重新面对我们的关系。
直到见到他,我才知道,有些错过是没有办法挽回的,有些结果也没有办法更改,而有些人,注定不会出现在某个人的心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书已经湿了一大片,旁边的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我却不管不顾的哭出了声。
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那颗喜欢的种子还在,我把自己骗的好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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