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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BA青史留名的最好情况是如何?答案是有一条以你的名字命名的条款,这比创造了什么记录都让人更加名垂青史,为何?因为只要提起这条条款,那么,别人就知道是你的名字,下面来盘点知识点,五个以球员名字命名的条款,注定名垂青史的巨星。
第一个是罗斯条款,罗斯在还在新秀合同期间,就已经获得了MVP,是历史上最年轻的MVP,为了激励对球队有非凡贡献的年轻球员而制定的。在新秀合同期内,球员拿到MVP或者2次进入全明星首发,就有机会拿到大合同。这就是罗斯条款。
第二个是隆多条款,隆多是著名的组织高手,在12-13赛季,只出场38场比赛的情况下,以场均助攻算,是助攻王,这对其他球员来说是不公平的,为了弥补数据不足,联盟推出了隆多条款,球员必须参加赛季70%的比赛,才能够参加荣誉比拼,被誉为隆多条款。
第三个是伯德条款,伯德是历史上最强的球员之一,联盟为了允许超过工资帽留住自由球员,所以命名了伯德条款,并不是其他人的名字,而是伯德的名字,因为以伯德的江湖地位,值得这个命名。
第四个是佩顿条款,在赛季进行的中期,球员需要等到30天的澄清期过了,才有资格和其他球队签约。当年2005年,佩顿被交易后又被裁员,然后又加盟了原来的球队,这简直是胡闹,所以有了佩顿条款。
第五个是休斯顿条款,“休斯顿条款”在nba真正的官方名称是“特赦条款”,但是这是跟中投王阿兰休斯顿有关的条款,联盟规定,球队可以裁掉在伤病期间球员,而且,被裁球员的工资不算进球队工资帽,这让许多球队不会因为球员的意外受伤,而导致球队实力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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