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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条偷鸡贼的逻辑! 好一则偷鸡贼的寓言!这条偷鸡贼的逻辑就是改错分步,明明认识到不对,但就是不愿意彻底改正,而以数量减少来遮掩性质不改的问题。 这则偷鸡贼的寓言生动幽默,看似荒唐可笑,实际上是人心写照。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是戒烟、戒赌、戒毒,还是“反腐倡廉”中披露出来的一些案子,其当事人不是多少都有一点这个偷鸡贼的心态和逻辑吗? 改恶从善,痛改前非。好一个“痛”字了得!廉洁与酸腐 原文 匡章①曰:“陈仲子②岂不诚廉士哉?居放陵③,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4),匍匐往,将食之(5)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孽⑤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7)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路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9)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10):‘恶用是轻轻(11)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注释 ①匡章;齐国名将,其言行见于《战国策·齐策、燕策》和《吕氏春秋·不屈、爱类》。②陈仲子:齐国人,又称田仲、陈仲、於(Wu)陵仲子等。③於陵:地名,在今山东长山县南,距临淄约二百里。(4)螬(Cao):即蛴螬,俗称“地蚕”、“大蚕”,是金龟子的幼虫。⑤将:拿.取。(6)巨擘(bo):大拇指,引申为在某一方面杰出的人或事物。(7)盗跖:所说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柳下惠的兄弟。③辟垆(lu):绩麻练麻。绩麻为辟,练麻为垆。(9)盖(ge):地名,是陈戴的封邑。10频顣(cu):即颦蹙,不愉快的样子。(11)轻轻(yi):鹅叫声。12哇:吐。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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