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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名相寇准,他年少的时候特别聪明。太平兴国五年(980),20岁的他参加科举考试,连过乡试、省试,后来赴京参加全国会考,在殿试中被宋太宗钦点为进士。高中后,朝廷对这个年轻的进士寄予厚望,先授大理评事,随后就被外放到基层锻炼,任归州巴东县(今湖北巴东)知县。
巴东位于川、鄂交界处的崇山峻岭间,地旷人稀,条件艰苦,当时,老百姓还在采用“依山为田,刀耕火种”的原始耕作方式,经济十分贫乏。寇准来巴东后,看到如此景象,心里凉了一截。但年轻人毕竟气盛,没有被落后的境遇所压倒,他很快就打消了心头的不快,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去。
寇准上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教民稼穑。据说,为了改变巴东百姓“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他在县郊选了块田地亲自耕种,教导百姓栽种桑麻谷物,兴修水利设施。他在野三关建了一座亭子,称“劝农亭”,安排人在亭中推广先进的农耕技术,还写下《劝农歌》:“苍天在上,后土在下。效我神农,五谷丰登。挽草为业,定居稼穑。乐土归民,传之子孙。”老百姓掌握了先进的耕种技术后,生产得到了发展,落后局面有所改观。
他在巴东的第二大功绩,就对于百姓,尽力做到“不夺农时,不蔑民功。”他把老百姓要做的事、要履行的义务提前公布于县衙墙上,让百姓早知晓,这样,老百姓就可以根据他们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生产生活,保证了劳作时间。老百姓各安其事,不误农时,紧张而又有序,于是,县治呈现“民无悬耜,野无奥草”的繁荣景象。
第三件事是他治下的政府施德政、讲信义,处理积案快断速理,对于安定社会秩序起到了关键作用,深得民心。《宋史寇准传》说:“每期会赋役,未尝辄出符移,唯具乡里姓名揭县门,百姓莫敢后期。” 每到征收赋税徭役的时候,寇准不用下发征调文书,只须将乡里百姓的姓名写出来贴在县衙门口,大家就会按期交纳或和服役。
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步入正轨后,寇准的政务工作便没那么繁杂了,日常工作就是整理整理县衙,种种树木,然后就是云游揽胜,写诗填词。他在巴东写的《县斋春书十二韵》曰:“县幽无俗事,公退只高吟。江到荆门阔,山连蜀国深。峡云长映日,蛮雨易成霖。群雀鸣春院,饥猿叫夜岑。庭荒多古木,地僻见沙禽。印锁残阳后,人归叠翠阴……”这首诗,就是寇准在巴东的一组生活照,其闲适悠然之态跃然纸上。
寇准在巴东三年任满后,调到别处任职。据传,离任时,老百姓手捧红伞,高歌起舞,与他依依惜别。从此,巴东保留下了跳“红伞舞”习俗,在新春佳节时与花灯一起演出,表达对寇准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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