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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全面攻坚阶段,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连日来,诏安公安机关始终坚守在防控疫情第一线,并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包括诈骗、不配合疫情防控等典型案事例,相关人员被依法处理。
● 典型案例一
2月5日,诏安县公安局快速出击,抓获了一名以出售医用口罩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商某竹无业在家,看到大家都在防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在某社交网络平台发布出售医用口罩的信息,当被害人付款购买后,再把被害人拉黑,以此骗取钱财。经嫌疑人供述,已有多人被骗。目前,犯罪嫌疑人商某竹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典型案例二
2月2日,梅岭镇傅某光从广东省南澳海域开舢板船回诏安县梅岭镇下傅村,当日下午,村干部到其家中宣传防疫工作,要求其不要外出,居家观察14天。2月6日,傅某光擅自离家到海边的舶板上拿东西。鉴于傅某光在居家观察期间,未按照县疫情工作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明知需要居家观察还私自外出,给社会造成安全隐患,县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已对傅某光依法处理。
● 典型案例三
1月28日,南诏镇的周某怡与丈夫邓某吉从重庆自驾返回诏安并向社区村委会报备,社区村委会每天安排人员给周某怡夫妻测体温并要求两人居家观察不要外出。2月5日,周某怡与丈夫邓某吉发生争吵后私自离家外出,后被上门测体温的村干部发现,村干部立即劝说周某怡回家。丈夫邓某吉开车去漳州动车站接周某怡回诏,返诏途中在诏安东留验站被查验,经留验站负责人报县指挥部同意,由社区书记带回。鉴于周某怡在居家观察期间,未按照县疫情工作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明知需要居家观察还私自外出,给社会造成安全隐患,县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已对周某怡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在防控疫情期间,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以及利用疫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容情,严惩不贷。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配合管理,任何不服从管理的行为都将被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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