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808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4 分钟。
写了这么多与《盗墓笔记》相关的文章,这次我想写写不一样的。
与《盗墓笔记》相识是在十一年前,书店里。一同看见的,还有旁边一本叫做《盗墓之王》的小说。相似的书名,连封面都是相似的。在两者之间,没有丝毫犹豫,我拿起了后者。毕竟都是盗墓,后一本的书名要霸气得多。翻看了几页,觉得有些无聊,于是又拿起了一旁的《盗墓笔记》。从此,《盗墓笔记》就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每次都是趁着周末,在书店里找个角落呆一下午。只是那时候看书很慢,一字一句的读,一下午也看不了几章。每次从书中回过神来,都已经是黄昏时分。害怕被责备,一路小跑着回家。
我还记得那时候的情景,阳光从背后照来,暖暖的,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我无暇估计夕阳西下的美丽,心里只有未看完的故事情节。
说来也好笑,因为觉得情节有些可怖,所以每次我都要找个靠墙的位置坐着。只有在小哥出现的时候心里才会安心,这也是我不喜欢第二部的理由。
那时候的《盗墓笔记》远没有后来的火爆,第二部的腰封上还有庆祝卖出十万册的字样,周围也只有我看而已。慢慢的,《盗墓笔记》开始火了。周围的同学很多都成了它的读者。有的只是单纯的看看,有的成为了忠实的粉丝。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狂热的粉丝,我只知道,《盗墓笔记》早就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看《盗墓笔记》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即便是在11年底等来了结局,这种习惯也依然没有舍弃。坦率的说,对于结局我并不满意,这点和很多人一样。但是考虑到南派三叔当时的状态,我能理解。他用结局给了大家一个交代,也给了自己一个解脱,尽管并不完美。
一直到13年的四月份,我才知道他又写了后续的《藏海花》。那是在临近高考的最后阶段,是在凌晨一点看书看累了停下来的时候。那天晚上,我一口气看完了更新的所有内容,心里没有高考,只有熟悉的故事和熟悉的角色。最开始,我并不喜欢《藏海花》这个不知所以的名字,越到后来,反倒是越喜欢了。
十一年里面,我看完了南派三叔写的所有文字。最近才发现,《藏海花》的上一次更新已经是14年的事了,可是高考前的那天晚上,看书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说来也巧,最后一章的名字叫做“时隔多年的转身”,至今也确实是“时隔多年”了。
2015年的8月17日,是小哥十年后出来的日子。没有人会想到,那一天会有上十万的人聚集在长白山,去迎接一个不可能会出现的人物。但我只是觉得惊讶,毕竟那是在祖国的大东北,距离很多地方都有数千公里,我不会觉得无法理解。
张起灵是很多人书本里的初恋,真实的恋人可能会换,但是书本里的恋人,一旦喜欢上了就是一辈子。有那么五六年的时间里,张起灵是我最想见到的一个人。去长白山接张起灵的行为,其实就像是相隔两地的恋人分手后,你去到TA的城市,一遍遍走过TA曾经出现的街道。你知道TA不会出现,只是想离得近一点,感受下想象中的气息罢了。
同时,也是用这样的行为去缅怀那些有《盗墓笔记》陪伴的逝去的日子,那些日子可能是一年、两年,也可能长达八九年。来到长白山,大喊“小哥,我们带你回家的时候”,远去的声音一如回不来的时光,我们需要这样一个仪式去缅怀,为《盗墓笔记》,也为自己。一次旅行,换这些东西,值。
遗憾的是,8月17日我没有能出现在长白山。社交平台都被小哥出来的消息刷屏了,相关的新闻也是铺天盖地的袭来。那天的凌晨一直无法入睡,《十年》已经连载到了尾声,我知道,凌晨就会更新最后一章,更新到小哥出来的部分,我在等。
刷新了无数次页面,一直到凌晨两点都没有等到,我以为我猜错了,以为要到白天才会更新。于是默默放下了手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知道过了多久,手机响了一下,在这种不该收到信息的时候。
信息是我的初恋发来的,我们已经多年不见,求学两地,只有一句话: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我连忙打开微信,果然,最后一章更新了,小哥出来了,在凌晨的三点。
和我想的一样,那句诗正是这一章中出现的句子。
她知道我最爱《盗墓笔记》,可是当时的她并不喜欢,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后,她会为了我去等待,即便我们多年没有见面。那一刻,就像是回到了当年追求她的时候,有很多话要说,但碍于当时的我们都不再是单身。
点开了手机,《see you again》缓缓飘出。不知道过去了第几遍,我才简单的回到:“怎么还没睡?”
信息没有再次传来,我一夜无眠,料想远方的她也是如此。
慢慢的,我意识到,我喜欢《盗墓笔记》吗?喜欢。但是这种喜欢很难坚持这么多年。
我喜欢书的本身,更喜欢看书的时光,和一起看书的人。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十一年了 我和《盗墓笔记》的故事”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