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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航)2020年9月18日上午,记者从云南省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月启动仪式、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据介绍,此次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据了解,此次人口普查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指标设置上大体相同,但也有些新变化,主要是增加填报公民身份号码,普查的登记方式增加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数据采集手段由以往普查的使用纸质报表,改为使用PAD或个人智能手机登记,登记完成后实时直接上报数据。
为了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方便申报,此次人口普查首次增加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10月11日开始,普查员入户摸底时告知普查对象可以选择自主填报,普查对象根据自身意愿确定登记方式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还是自主填报。对选择自主填报的普查对象,普查员实时生成该户使用的账号信息,当场提供给普查对象,并向普查对象说明登录要求和填报时间,普查对象即可使用该账号登录进行自主填报,也可拍照留存,择时登录进行自主填报。在填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普查员咨询。
选择自主填报的普查对象应根据填报要求,在11月5日前按时、如实申报信息。从11月6日开始,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自主填报的普查对象,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据介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这次人口普查,可以获得全面准确的人口增长情况、劳动年龄人口、流动人口、老年人口、出生死亡人口以及人口受教育程度、居住状况等信息,有利于服务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有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全面查清全省人口的最新情况、科学把握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口因素在投资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城乡区域布局、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理念,不断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有利于推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科学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重要的资源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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