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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笔者二十多年没见的母亲居然来找我了。
自从父母在我九岁那年离婚,我十六岁的时候她去了外地,就再也没见过她,期间也没有再联系。
年近六十的她,看过去一副落魄的样子,表示目前她年龄大了,要回来养老,并要求我赡养她。
我看她这个样子,并没有表示任何怜悯,只告诉她,对不起,我做不到。然后我还告诉她,“人在做,天在看,上天饶过谁”?
一切源自于过去那段对我来说至暗的人生岁月,没有阳光的童年,缺失母爱的惨痛回忆。
父母婚姻其实就是悲剧。两个人相差了整整十七岁,日子越往后,裂痕就越大。终于母亲婚内出轨,无可挽回。
父母离婚,现在看来,我并不怪母亲,哪怕是婚内出轨,抛夫弃子,她有选择的权利。但不可理解的是,她对我几乎也没什么感情。
从小都是奶奶带大,两个多月就断了奶,然后体弱多病,一年总要住几次院,奶奶年纪大顶不住,也都是我父亲在照顾我,母亲一次也没有。也没有带我出去玩过,对我十分冷漠。
离婚时候虽然我还小,但起码也懂得了很多事情,可以感觉到,她并不爱我。
她们闹离婚的时候,分居了一段时间。后来单位和法院调解,我才见到了她。很久没见到母亲,甚是想念,于是想扑进她怀里,没想到她一把推开,一脸嫌弃的样子。连边上她的领导都看不下去,直言没有见过这么狠心的母亲。
孩子归属问题也是离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父亲是赌气不要,母亲是坚决不要。最后还是判给了父亲。
离婚后,她一次都没有来看我,我去找过她几次,她表现得很冷漠。我不解,于是问她为什么,她很直接地告诉我,因为我是她和父亲生的孩子,所以对我没感情,一看到我,就会想起父亲,还有这段她认为不堪的婚姻。
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去找过她。
她离婚后,马上又结婚了。男方有些经济实力,帮助她开了两个民营幼儿园,一个托儿所,还有个民办小学。月入至少过万。在九十年代中期,在我们当地,普通人一个月工资就几百块。
法院判决离婚的时候,她需要给我每个月四十块钱的抚养费,可她一次都没给过。父亲到法院申请执行,也拒不给。法官都看不下去,亲自上门找她,才给了三年的抚养费,后来去了外地,六年的抚养费也一分没给。
就这样失去了联系。离婚后父亲性情大变,对我也几乎是不闻不问,每日借酒消愁,多年后也因病去世了。
关于她的消息,我不想知道,都是经别人口传过来的。她又生了一男一女,都已长大成人,给他们买车买房出国留学,结果临老了,办的幼儿园出了事,赔了一大笔钱倒闭了,结果两个子女都不愿意赡养她,所以无奈厚着脸皮来找我这个弃子。
这个时候居然身边就有人说,毕竟是你亲生母亲,还是要赡养她。也有人说,就是不养,起码也要给她生活费,经常去看看她。
对于这些人,我没有过多去辩解什么,只是感觉有些困惑,于是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很多网友的评论更让人大吃一惊。什么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必须要赡养,而且要养好;还有劝我要放下一切的,毕竟给了你生命;甚至还有偏激的,说不养就还条命给她。
总之一句话,算了吧。
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大衣哥,自出名后,被村里人干扰了正常生活将近十年,天天被人围观直播,苦不堪言。直到被人把门给踹了,居然还有人评论:都是乡里乡亲,算了吧,人还是要善良。
其实很多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生存环境的不同,造成了很多人的观念也不同。有这么一些人,总觉得世间美好,有些事情对于他们看来,可能也只是些极少数的案例。殊不知还有很多人,在经历着他们不曾经历的痛苦。
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是有个大臣向皇帝报告,说是今年大旱,又有蝗灾,百姓几乎颗粒无收,连饭都没得吃,是否能够减免赋税。皇帝很惊讶,没有饭吃,难道不能吃肉吗?这虽然是个故事,却也是现在很多人的真实想法和观念。
说到孝道的传统观念,其实有很多种说法。其中有一条就是““下堂不为母,过继不为儿”,意思大致是,一旦母亲再嫁就是别人家的人,和原来的家也切断了联系,孩子可以不认母,一旦孩子过继给别人,也不能按照儿子要求孝顺,说明身份变了亲情也要变。
还有一种说法是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很多事情都是相互的,如果父母本身就有问题,怎么能够要求子女要尽孝道呢?
就是这些人,呈口舌之快,完全没有想过,说的容易,做起来很难。付出的往往不是金钱这么简单,恐怕还有数十年的时间。
我认为,只要理在心间,也无愧于心,就按照自己真实的想法去做,不必太过于在意别人的眼光。
如果换位思考,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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