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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先来了解第一点: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规范》中明确提出,爱国守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1.爱国守法是对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爱国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点。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祖国、民族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教师的职业行为直接关系到受教育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的养成,关系到国家的兴亡与民族的复兴。因此,对教师道德的要求高于国家对公民的一般道德要求,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不断强化自己的爱国意识,培养爱国情操,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做个忠实的爱国者。
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教师职业的神圣性、示范性,要求教师应成为守法的楷模,进而对受教育者的守法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实现全体国民法律素质提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祖国和人民是分不开的,爱国必爱人民。对祖国人民的热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学习祖国的历史文化,弘扬祖国人民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心全意为人民、为祖国服务,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教师职业行为具有示范性,学生的行为具有可塑性、模仿性、向师性。教师只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潜移默化地教育和引导学生形成追求高尚、好学上进的良好风尚,将其培养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
3.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对一切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约束力的基本行准则体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教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首先应该做到遵守法律。
教育法律法规不仅规范和保护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维护教师、学生的权益,制约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也有直接的保护和规范作用。因此,教师不仅要能用法律维护学生和自身利益,还要依照这些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教师义务,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
所以,教师必须学习掌握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4.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教育法》第五条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必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不仅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未来,也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未来。孩子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学会做人,有特长、有技能,一生平安,是每一个家长的愿望也是素质教育的目标。
教师是国家教育方针的执行者,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5.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教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教师不能在其职业活动中,特别是在自己的劳动对象学生面前,散布与国家政策法规不一致的言论,宣扬与国家政策法规不一致的观点。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的能力都处在发展阶段。因此,教师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科学规律。教师对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应当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为人表率,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必然会对学生产生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明天将发布第二点: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不想错过请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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