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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和朱安: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 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时间:2016-03-02

这些年来,朱安已然是一个较为热门的话题,也成为人们认识鲁迅的另外一个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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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丽华

编者按:“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我也是鲁迅的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作为鲁迅的旧式太太,一个目不识丁的小脚女人,朱安留下的话语不多,但句句都令人震撼。

这些年来,“朱安”已然是一个较为热门的话题,也成为人们认识鲁迅的另外一个切面。《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传》是迄今唯一一部鲁迅原配夫人朱安的完整传记,作者乔丽华通过走访朱氏后人,实地勘查采访,钩沉相关史料,搜集各方面人士的回忆,记录了她的人生,以及她对鲁迅的影响。

杨绛先生看到这本书后曾说,“朱安最后那一声凄惨的呼号,实在动人怜悯。常言‘一双小脚三升泪’,她却为此成了一件无人珍惜的‘弃物’!”

“养女不过二十六”

自1899年周朱两家订立婚约,婚事拖了又拖。1903年夏,鲁迅也曾回国探亲,但婚礼并没有举行。我们不知道朱安的父亲朱耀庭究竟去世于哪一年,他终年尚不到50岁,从朱安的年纪推算,大概就在这期间。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也给了鲁迅一个拖延的借口。1904年7月,祖父周福清病逝于绍兴,终年68岁,鲁迅并未回国奔丧。1906年,转眼又是两年过去了,绍兴向有“养女不过二十六”的规矩,而朱安已经28岁了。

朱家台门的情况我们所知甚少,但朱安的远房叔祖朱霞汀及父亲朱耀庭相继去世,对朱家台门想必是不小的打击。还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安姑娘在年复一年的等待中蹉跎了岁月,在那个年代,到了她这样的年纪还没有出嫁,处境无疑是很尴尬的。

从朱安留下的不多的照片里,可以看到那一对窄而尖的三寸金莲。明清以来,在人们的观念中,“在精美小鞋装饰下的一双缠得很好的双脚,既是女性美,也是阶层区别的标志。”当时一般绍兴女子都缠足,否则就嫁不出去。可以想象,在她大约5岁至7岁的时候,母亲或族中的妇女就为她缠足,以便将来嫁个好人家。却没有想到,有一天这双小脚会变得不合时宜。

据周冠五回忆,鲁迅曾从日本来信,提出要朱家姑娘另外嫁人,而鲁瑞则叫周冠五写信劝说鲁迅,强调这婚事原是她求亲求来,不能退聘,否则,悔婚于周家朱家名誉都不好,朱家姑娘更没人要娶了。作为让步,鲁迅又提出希望女方放足、进学堂,但朱家拒绝了。

断发照,鲁迅1903年摄于日本东京。

鲁迅在日本时期,并没有特别交往的女性,但可以想见,他见到的日本女性都是天足,即便是下女,也都接受教育,能够阅读,写信。在西方和日本人眼里,留辫子、缠足都是野蛮的土人的习俗,这使许多留日学生深受刺激。实际上,自康梁维新以来,国内也有逐渐形成戒缠足的舆论,放足思想已为很多新派人士所接受,各沿海城市纷纷成立不缠足会或天足会,响应者也很多。但在内地乡野,此种陋习要革除并非易事,清末的绍兴显得相对闭塞,朱家看来也是个保守的家族。应该说,鲁迅劝朱家姑娘放脚读书,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真心希望缩短两人之间的差距。如果朱家姑娘能写信,互相通通信,或许多少能培养出一些感情吧?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朱安在这两方面都没能做到。

在当时,朱安的年纪确实很大了,朱家本来已经忧心忡忡,偏偏有传言说鲁迅已经和日本女人结婚,而且还有人亲眼看见他带着儿子在神田散步。这使朱家十分惊慌,也最终促使鲁瑞下决心把鲁迅召回国。多年以后鲁老太太怀着内疚对人说起她把鲁迅骗回国的事情:

……倒是朱家以女儿年纪大了,一再托媒人来催,希望尽快办理婚事。因为他们听到外面有些不三不四的谣言,说大先生已娶了日本老婆,生了孩子……我实在被缠不过,只得托人打电报给大先生,骗他说我病了,叫他速归。大先生果然回来了,我向他说明原因,他倒也不见怪,同意结婚。 (俞芳《封建婚姻的牺牲者——鲁迅先生和朱夫人》,俞芳《我记忆中的鲁迅先生》,第143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因为鲁迅迟迟不归,使得周朱两家的长辈都很焦急。不得已鲁瑞略施小计,托人打电报谎称自己病危,让鲁迅速归。同时开始重修家中的房屋,准备为鲁迅办婚事。

三弟周建人当时18岁,在离家很近的塔子桥边的马神庙里的小学教书,母亲是否曾托他写信或打电报给大哥呢?遗憾的是在他的回忆里全然没有提及。据他回忆,1906年夏初,他从学堂回到家,看见家里来了泥水匠、木匠,在修理房子了。这时他才知道,母亲急于修理房子,是因为准备给大哥办婚事了。修房一事,是家中的大事,周作人也曾有回忆:“为什么荒废了几十年的破房子,在这时候重新来修造的呢?自从房屋被太平天国战役毁坏以来,已经过了四十多年,中间祖父虽点中了翰林,却一直没有修复起来。后来在北京做京官,捐中书内阁,以及纳妾,也只是花钱,没有余力顾到家里。这回却总算修好,可以住人了。这个理由并不是因为有力量修房子,家里还是照旧的困难,实在乃因必要,鲁迅是在那一年里预备回家,就此完姻的。楼上两间乃是新房,这也是在我回家之后才知道的。”

按照周作人的说法:“鲁迅是在那一年里预备回家,就此完姻的。”不过他也声明自己当时在外读书,对重修房屋与鲁迅结婚的事情并不十分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周冠五的回忆里也说:“……后来把这情况又告诉鲁迅,结果鲁迅回信很干脆,一口答应了,说几时结婚几时到,于是定局结婚。定了日子,鲁迅果然从日本回国,母亲很诧异,又是高兴又是怀疑,就叫我和鸣山两人当行郎,他穿套袍褂,跪拜非常听话。”事情的进程当然不可能像周冠五说的那么简单,但他的说法和通常我们所知道的大相径庭,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和好友,与鲁迅一家也有很深的交往,在1939年纪念鲁迅逝世三周年的会上他也说到这事:“鲁迅先生最初是学医的。他受的是很严格的科学训练,因而他不相信许多精神生活。他常对人说:‘我不知什么叫爱。’但是家中屡次要他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后来家中打电报来了,说母病危,先生回国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作新郎了。鲁迅先生一生对事奋斗勇猛,待人则非常厚道。他始终不忍对自己最亲切的人予以残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在清末的中国,包办婚姻是天经地义,悔婚是很严重的事。鲁老太太把鲁迅骗回国,实为无奈之举。其实,这一天是迟早的事,逃避终究不是办法,鲁迅既然不忍拂逆母亲的意思,那么就只能牺牲掉个人的意志,默默地接受这命运。

假装大脚的新娘

1906年农历六月初六,鲁迅与朱安在周家新台门的大厅举行了婚礼。从1899年与周家少爷订婚到二人举行结婚仪式,朱安等了七年,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她想必也隐约听说了,周家少爷对这桩婚事不太满意。也许,就是在长达七年的近乎绝望的等待中,她记住了长辈们常在她耳边说的那句话:“生为周家人,死为周家鬼。”按当时绍兴风俗,如果姑娘被男家退聘,无异于被宣判了死刑,是家族的耻辱。既然和周家少爷订了婚,那么她死也要死在周家,她没有退路。这或许也注定了她日后凄风苦雨的一生。

朱安

参加婚礼的有三个台门里的本家,还有其他一些客人,老台门的熊三公公是族长,这天前来主持拜堂。对旧式婚礼种种繁琐的仪式,鲁迅均一一照办,没有任何违抗。他后来回忆当时的情景说:“那时家里人因为听说我是新派人物,曾担心我可能不拜祖先,反对旧式的婚礼。可我还是默默地按他们说的办了。”鲁迅对鹿地亘私下的谈话,见鹿地亘为日本版《大鲁迅全集》写的《鲁迅传记》。

结婚当天,周家少爷最惹人注目的是他头上的假辫子,对此,鲁迅的从弟周光义曾有一番绘声绘色的描述:“六月初六这一天,新台门周家办起喜事来。早上,新郎本来是剪掉辫子的,如今戴着一顶罗制的筒帽(有点像后来的拿破仑帽),装着一支拖出在帽下的假辫子,身上的服装用套袍,外面罩上纱套,脚上穿着靴子。礼堂不知道什么道理设在神堂下。新娘从花轿里走出来,看去全身古装,穿着红纱单衫,下边镶有棉做的滚边,下面是黑绸裙。一对新夫妇拜堂过后,被老嫚 旧时越中陋俗,堕民只能从事贱业,不得与四民通婚。女性堕民俗称“老嫚”,从事逢年过节到主人家道道喜,逢有庆吊诸事去帮帮忙之类的营生,从中得到若干赏钱、赏物。等人拥挤的送进楼上的新房。”

周光义出生于1906年,系周椒生长孙、周仲翔长子。周椒生是鲁迅的堂叔祖,曾把鲁迅、周作人等介绍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读书。鲁迅结婚的场面显然是周光义从长辈那里听来的,或者是按照旧式婚礼的通常情况推想出来的。鲁迅装一条假辫子的事,给参加婚礼的族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记得很清楚。鲁迅到日本不久就剪去了辫子,然而在婚礼上却须一切照旧,要装上一条假辫子,戴上红缨大帽。这对后来成为新文化运动先驱的鲁迅来说,无疑是不堪回首的一幕。

而大家也都注意到,新娘是假装大脚。据鲁老太太回忆,鲁迅曾从日本写信回来,要求朱家姑娘放脚:“大先生不喜欢小脚女人,但他认为这是旧社会造成的,并不以小脚为辞,拒绝这门婚事,只是从日本写信回来,叫家里通知她放脚。”周冠五在《我的杂忆》里也说:“鲁母知道我和鲁迅在通信,就叫我写信劝他,我写信后得到鲁迅回信,他说:要娶朱安姑娘也行,有两个条件:一要放足,二要进学堂。安姑娘思想很古板,回答脚已放不大了,妇女读书不大好,进学堂更不愿意。”从鲁迅这方面来说,最初似乎也试图和未婚妻有所沟通,缩短彼此的距离,可是朱家并没有理会他提出的条件。朱安的态度一定令他深感失望。

鲁迅留洋多年,接受了新学的洗礼,不仅自己剪了辫,也很反对女人缠足。这一点朱家也明白,于是这天朱家特意让新娘穿上大一号的鞋子,假装大脚。多年以后鲁老太太回忆婚礼的情景,说了这样一件事:结婚那天,花轿进门,掀开轿帘,从轿里掉出来一只新娘的鞋子。因为她脚小,娘家替她穿了一双较大的绣花鞋,脚小鞋大,人又矮小,坐在轿里,“上不着天,下不着地”,鞋子就掉下来了。……当时有些老人说这是“不吉利”的,我倒也不相信这些话,但愿这门亲事顺利。婚后没几天,大先生又回日本去读书。

朱家族人对当年婚礼上一些小小的闪失也始终耿耿于怀:“鲁迅结婚那一次,我家和周家是亲上加亲(周玉田是朱先生朱先生指朱鹿琴。的亲姑夫),我不仅去做了送亲的舅爷,还接连的吃了好几天喜酒。那天晚上,新郎新娘拜过了堂,双双被人送入洞房,当新郎走上楼梯的时候,宾客拥挤,有人踏落了新郎的一只新鞋。又有一个贺客,被招待住在一间装有玻璃的房子里憩夜。第二天早晨他起床以后,讲话欠检点,向我说他在昨夜遇鬼。你想,这人冒失不冒失!”

这是朱安的远房堂叔朱鹿琴多年以后的忆述。在朱家人看来,新郎的新鞋被踏落,以及周家贺客说话欠检点,这都是不祥之兆。而在周家人看来,新娘鞋子掉下来,是很不吉利的。据周光义说,身为新郎的鲁迅,那时看上去是个英俊的青年,脸上生着白白的皮肤,身材比新娘高一点。而新娘显得身材矮小,面孔是长的马脸,别的外表的缺点似乎没有。这样的两个人,在老辈人眼里至少是可以过日子的,他们两个为什么婚后过不到一起?双方的家长都想不通,只好归因于婚礼中一些不好的兆头,互相埋怨,互相责怪。

新婚之夜

鲁迅和朱安婚后感情不和,形同陌路,这在新婚之夜就已经定局。

绍兴鲁迅故居,楼下是小堂前,鲁迅接待来客的地方,楼上,那一排木板窗,就是朱安和鲁迅结婚的新房。(作者摄于2008年11月)

当晚,鲁迅像木偶一样任人摆布,进了洞房。周冠五当时20岁,他回忆那天晚上的情形:“结婚的那天晚上,是我和新台门衍太太的儿子明山二人扶新郎上楼的。一座陈旧的楼梯上,一级一级都铺着袋皮。楼上是二间低矮的房子,用木板隔开,新房就设在靠东首的一间,房内放置着一张红漆的木床和新媳妇的嫁妆。当时,鲁迅一句话也没有讲,我们扶他也不推辞。见了新媳妇,他照样一声不响,脸上有些阴郁,很沉闷。”

王鹤照从13岁起就在周家当佣工,前后近30年。1906年鲁迅结婚时,他已经18岁。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位周家大少爷,据他的回忆:“这年夏天,鲁迅先生从日本回来与朱女士结婚的。这一次时间很短,我与鲁迅先生也没有讲话,他当时的穿著怎样我也记不大清楚了。但有一件事却还记得。鲁迅先生结婚是在楼上,过了一夜,第二夜鲁迅先生就睡到书房里去了,听说印花被的靛青把鲁迅先生的脸也染青了,他很不高兴。当时照老例新婚夫妇是要去老台门拜祠堂的,但鲁迅先生没有去。后来知道是鲁迅先生对这桩包办封建婚姻很不满意,故第二天就在自己的书房里睡了。”

鲁迅新婚第二天,表现得很决绝。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像王鹤照这样一个佣工是不可能知道的,但他透露了一个不为人所知的细节:鲁迅新婚后的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脸,让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头埋在被子里哭了。

王鹤照的回忆提供了令人回味的细节,只是缺少旁证。有人指出,当时是大夏天,在绍兴根本用不着盖被子。对新婚夜的情景,周光义也曾有追述,似乎没有这么戏剧性。据他说,当时新做阿婆的周伯宜夫人担心着新夫妇的动静,一到夜深,她亲自到新房隔壁去听。发现他俩很少谈话,儿子总爱看书,迟迟才睡。两三天以后,鲁迅住到母亲的房间里了,晚上先看书,然后睡在母亲的床边的一张床里。

王鹤照说因为鲁迅第二天早晨不高兴,“当时照老例新婚夫妇是要去老台门拜祠堂的,但鲁迅先生没有去。”鲁迅即便没有拜老台门,依照老例,新婚第二天也还是有许多繁琐的仪式:

首先是“送子”,天甫破晓,新娘盥洗完毕,吹手站在门外唱吉词,老嫚把一对木制的红衣绿裤的小人儿端进来,摆放在新娘床上,说:“官官来了”,一面向新娘道喜,讨赏封。

接下来是“头箸饭”,新郎新娘第一次一起吃饭,自然也只是一个仪式而已。之后要“上庙”,新夫妇坐着轿,老嫚、吹手跟在轿后,先到当坊“土谷祠”参拜,照例还要再到宗祠去参拜祖先。

当天上午要“拜三朝”,在大厅里供两桌十碗头的羹饭,家中男女老少拜完后,新郎新娘并肩而拜。然后“行相见礼”,依次按辈分拜族中长辈、与平辈彼此行礼,最后接受小辈的拜礼。

新婚夫妇一般在第三天要“回门”,亦叫“转郎”,新夫妇往女家回门,在老嫚、吹手的簇拥下,坐轿来到女家,至大厅拜女家祖先,参拜岳父岳母等等。之后,还要请新郎进入内房,坐在岳母身旁听她致照例的“八句头”,等八句头说完后新夫妇辞别上轿……

鲁迅“回门”一事,朱家房客陈文焕曾回忆道:“我10岁光景,听一个名叫刘和尚的泥水作讲起,说:‘朱家姑爷来回门,没有辫子的,大家很好奇,我也赶去看热闹。’”刘和尚讲的“朱家姑爷”就是鲁迅,前清时剪掉辫子,简直是特大号新闻,因此引来不少围观者看热闹。

虽然鲁迅像木偶似的走完了这一系列麻烦的仪式,可是新婚燕尔他却做得很决绝,搬出新房,睡到了母亲的房中。我们不知道新婚之夜究竟发生了什么,鲁迅为什么会这么失望。对此,周建人的解释是因为朱安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结婚以后,我大哥发现新娘子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他以前写来的信,统统都是白写,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内侄女,媒人又是谦婶,她们婆媳俩和我母亲都是极要好的,总认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总是靠得住的,既然答应这样一个极起码的要求,也一定会去做的,而且也不难做到的,谁知会全盘落空呢?”可是按照周冠五的回忆,朱安拒绝读书、放足,这都事先告知过远在日本的鲁迅,他不可能对此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周作人则说“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从照片来看,朱安的身材确实偏于矮小,但鲁迅不喜欢她,肯定还有更深刻的原因。这婚事是母亲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结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诉说自己的婚姻生活,仅对好友许寿裳说过这么一句沉痛的话:

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鲁迅的这句表白很著名,曾被许多人引用,以证明他对朱安确实毫无感情,只有供养的义务。其实,这句话更深刻之处在于,它揭示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也揭示了朱安可怜的处境。“礼物”,《现代汉语词典》释为“为了表示尊敬或庆贺而赠送的物品,泛指赠送的物品。”

朱安是一个人,怎么能说她是一件赠送给人的物品呢?然而,事实又的确如此。按照法国人类学者列维·斯特劳斯的说法,在原始社会或者说是野蛮社会中,“婚姻是礼品交换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女人是最珍贵的礼物。”“组成婚姻的交换总关系不是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间建立起来的,而是在两群男人之间。女人仅仅是扮演了交换中的一件物品的角色,而不是作为一个伙伴……”在中国两千多年来一夫多妻制的社会里,女性向来只是一件附属品,一件等待被接受的“礼物”,她的命运取决于能否被赠送到一个好人家,能否被接受者喜爱或善待。

因为“母亲”(其实是母亲所代表的社会和家族)的要求,鲁迅被迫成为“礼物”的接受者。据孙伏园说,鲁迅虽然当新郎,穿靴,穿袍,戴红纓帽子,一切都照办。但那时他心中已打好主意:“结婚前一切我听你作主,结婚后一切我自己作主,那时你们可得听我。”

很明显,鲁迅将朱安仅仅视为一件礼物,作为接受者,只要接受了礼物,那么就随便他怎么安置这件礼物了。从这一点说,他还是个主动者。婚后没几天,鲁迅就携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离开了母亲强加给他的女人。据周作人回忆鲁迅其时的考虑是这样的:“经过两年的学习,鲁迅已经学完医学校的前期的功课,因思想改变,从救济病苦的医术,改而为从事改造思想的文艺运动了。所以,决心于医校退学之后回家一转,解决多么延搁的结婚问题,再行卷土重来,作《新生》的文学运动。”

可惜的是,作为“礼物”的朱安本人是无法意识到这一点的。没有人提到,朱安在这新婚的三四天里是怎么熬过来的。不知她是一动不动呆坐在新房里呢?还是一边垂泪,一边听那些过来人现身说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头?也许,就是在那一刻,她想到自己就像一只蜗牛,只要慢慢爬,慢慢熬,总能等到周家少爷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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