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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毕业的小兰从老家来到武汉,和男友在一家汽车配件公司打工。由于天热,加上这工作有夜班受不了,小兰就不愿意干了,打算找一个轻松的工作。
小兰选择了先去汉南工业园应聘看看,于是来到蓝天门口,在一伙停在路边准备接活的“麻木”(三轮车)那里,选了一个后面一位四十多岁的司机吴某。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最终以往返四十块钱成交。吴某拉着小兰来到那家应聘公司,填了表后,又去了另外三家公司,都没有成功。
吴某又带着小兰回到城中,两个人的交集本应就此结束,然而就在这时,吴某却打起了别的主意。
吴某要请小兰吃饭,小兰没做声。吃过饭后,吴某又提出了一个要求,说要先回趟家,把菜和衣服送回去。小兰就坐车跟着去了。
到了家里,吴某体贴同情地说,打工不容易啊,我可以帮你继续找,但现在正好赶上中午,在我们家休息一会,下午再陪你去应聘,权当是你的司机,我长期开麻木,周围比较熟,到处跑一跑,总会找到适合你工作的。
小兰因为急于找工作,有这样的方便很难得,也就相信他了,没有任何戒备心理。
吴某让小兰坐坐,休息一下。小兰原本单纯,见这人这么热情,请她吃饭,还要带她去应聘,就以为遇到了好人。
天气闷热,加上来回奔波一上午,靠在床上玩手机的小兰,竟然睡着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处在怎样危险的境地。
吴某也睡了,醒来后,按照他的话说“心里就不是味道了,那时候人就着了魔”。他走到床边,商议要给小兰五百块钱,小兰不肯,爬起来坐着。吴某冲过去,把她掐昏强暴了。
小兰醒来后,由于涉世未深没有经验,竟然声称要报警。这句话非但没有救她,反而让吴某起了杀心!因为他在广东番禺有过前科,也是强暴一个十九岁的女孩,杀人未遂(把人打成脑震荡)潜逃。
吴某再次掐小兰,杀害后,夜间将尸体抛入了江中。十九岁的女孩,就这样因为过分的信任一个陌生人而死于非命。
事后有记者采访这个被拘压的恶魔时,他这样晦气地说:“她也没搭过我的车,我也不认识她。前头有几个麻木空着没人坐,偏偏坐我的车,该着我要死!知不知道。”
这恶魔不反省自己,还埋怨小兰坐他的车,给他带来了厄运。而这小兰,贪图小便宜,吃了不该吃的食物、信了不该信的人、又说了不该说的话(她不应该当时那么强硬,而应该不动声色留下证据,过后报警才是)。
从吃上引起的后患,不在少数,所以,要记住《箴言》二十三章6-8节所说的话:“不要吃恶眼人的饭,也不要贪他的美味。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他虽对你说,’请吃,请喝’,他的心却与你相背。你所吃的那点食物,必吐出来;你所说的甘美言语,也必落空。”
小兰这样过早的离开了人世,不能不让人们得到教训和警戒。
弟兄姊妹,朋友们,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这坏人不一定从表面就认得出(即便对方自称有信仰、或者看上去是“好人”)。熟悉的人都要防备,何况陌生人呢!求神赐给我们分辨的心和应对的智慧,在基督里生命更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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