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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结缘:初恋般刻骨铭心,一辈子相牵相念与书结缘:初恋般刻骨铭心,一辈子相牵相念
柳暗花明美文斋
发布时间:12 1708:52记忆中,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让我痴迷的事了。时光如梭,我们的快乐与忧愁,都一页页翻过去了。犹如翻阅一本书,打开扉页不知不觉就到了最后一页。而我用不同姿势、不同心情,在不同的环境,读不同的书时,所获得的巨大满足与快乐,却留下来了。即便后来书已经失落,读书时的那种感觉却一直都在,犹如一段难分难解的恋情。
小人书缘——启蒙于童真时光
说到读书的乐趣,我必定会想到翁森的《四时读书乐》“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薰风。读书之乐乐陶陶,起弄明月霜天高。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
打小我就喜欢读书。不为书中的颜如玉,不为书中的黄金屋,只觉得读书让我无限欢喜。我希望能住进一本书里,抚过每一个字句,结识书中古今中外不同的人,与另一个自己娓娓而谈。
我与书结缘,是从迷恋小人书开始的。当年,一本小人书虽然只有几分钱,但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还是很奢侈的。如果谁拥有一本小人书,立即身价倍增。为了借到书,大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书的小主人。
小朋友们经常拿出各自珍藏的书来交换。我们围坐在一起看小人书,轮流讲故事。小人书是我们贴心的小伙伴,给我们的童年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街边有位慈眉善目的瘸腿老人摆了书摊。天气晴好时,他在地上铺一块牛毛毡,把小人书一一摆在上面,然后坐在小板凳上晒太阳。1分钱可以看一本,孩子们捧着喜欢的书,神情专注。老人时常不厌其烦地说:尕娃们不要把书搞脏了,弄破可要赔呢。记忆中那位老人总是笑容满面,那个书摊总是阳光灿烂。
小人书看起来很快,总感觉不过瘾。我在爸爸的书柜里,找到了《茅盾文集》、《红楼梦》等,一页一页由生涩读到喜爱。又通过各种渠道看了《林海雪原》、《红岩》、《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红色书籍,只觉得热血沸腾。还偷偷看了巴金的三部曲和《基督山伯爵》、《苔丝》、《牛虻》……时常被书中的情节感动得泪流满面。
久而久之,看书成了我的一种嗜好。只要手捧一本喜爱的书,心中就踏实安宁。一本好书舍不得看完,告诉自己再看一页就不看了,可看完忍不住又翻开一页。读书,有时像啜饮一杯咖啡,有时像狼吞虎咽大碗的牛肉面,有时则像品味陈年佳酿,令人沉醉不知归路。
那时,我的理想就是能当个图书管理员,从早到晚守着一屋子书,可以随心所欲地看。我每打开一本书,就仿佛打开了一个新奇的世界,打开了一段旖旎往事,打开了柔软的光阴,打开了自己心底的春天。
手抄书缘——诱惑于字里行间
那个年代,物质匮乏,文艺类的有趣书籍,一本难求。爸爸书柜里的书大多当作废品卖了,书店里陈列的又多是政治类的书。
内容丰富的手抄书应运而生,顿时让人耳目一新。在民间广为传抄和阅读的有不少,最受欢迎的当属《一双绣花鞋》和《第二次握手》。记得我软磨硬泡从同学那里借到手抄本后,急忙跑回家将书藏于枕头下,一心盼望着天快点黑。
我终于在被窝里借手电筒的光亮,打开了手抄书。屏住呼吸看了起来:一个老更夫在幽巷夜巡时,发现一幢被查封的小洋楼上闪着光亮。他悄悄摸上阁楼,闻到了异样的脂粉味,并发现一双绣花鞋动了一动。突然,一件铁器砸向更夫……
看到这里我紧张得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吓出了一身冷汗。我把头伸出被窝深深透了一口气。本不打算再看了,可这个惊悚、恐怖、神秘的开头,磁铁一般吸引着我,欲罢不能。于是,我还是胆战心惊地读完了这本侦探小说。
《第二次握手》写了留美女科学家丁洁琼和男主人公苏冠兰唯美而纯洁的爱情故事。丁洁琼只身赴美留学。在火车站,他们第一次握手告别,立下海誓山盟。
31年后,她回国始知爱已无可挽回。千回百转,丁洁琼决定抛开儿女私情,留在北京献身科研事业。最终,苏冠兰与丁洁琼第二次握手。读着读着,我随书中主人公命运的起起伏伏,忽而愤愤不平,忽而心疼不已,忽而百感交集。
苏冠兰和丁洁琼这对恋人,彼此深爱一生,却只握过两次手。这两次金风玉露的双手相握,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缱绻缠绵。
手抄本上面的字迹娟秀整齐,我没有发现错别字,也没有发现涂改的痕迹。我猜想,字如其人,手抄本的主人一定是兰心蕙质的女孩子。
金庸武侠小说的手抄本开始流传后,我曾废寝忘食痴迷了一阵。为了有属于自己的手抄本,我也曾用笨拙的笔偷偷抄书。涂抹、修改和泪渍,模糊了我难看的字迹,但看着自己的手抄本,依然心生涟漪。
手抄本上的每一个字都是回忆的种子,埋在记忆深处,只要想起,刹那开花。手抄本上的一笔一划,都让人感觉亲切温暖。那段迷恋手抄本的光阴,充满了诱人的神秘、兴奋感。
电子书缘——相伴于鞍前马后
有了电子书,阅读就更加方便了,不用焚香净手,也不在乎环境和光线。一个阅读器或一部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看书。
有声书更让琐碎的家务事变得有声有色。我可以一边听书一边干活。柴米油盐中阵阵书香氤氲,锅碗瓢盆里个个故事生动。蒋勋的《细说红楼梦》、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等,每一集都融进厨房里的挑、洗、切、炒、蒸、煮中,在一粥一饭里。
每天晚上睡前闭着眼睛听书,走在字里行间,享受空山清风,柳梢朗月。我可以抵达作者的内心,也可以与另一个自己低声细语。那些的字字珠玑文,便一粒一粒落入我的心里,并在我的梦里开出花来,那么美。
在车上,在旅途,听着有声书,一路上心里流淌着清澈的泉水,眼里盛开着明净的花朵。枝头有鸟啼,窗外是画卷。沉浸在内心世界,安静从容。路途的奔波劳顿,荡然无存。在有声书的陪伴下,美得难以言说。
收藏书缘——钟情于积书而读
书对我的诱惑远大于美食华服。参加工作后,将工资的一半用来订阅《收获》、《十月》、《译林》、《当代》、《星星》等杂志,一摞一摞码在床头,让那些寂寞忧伤的日子,变得诗意盎然。
我那时没什么大的开销,一有闲钱,就马上去书店买书。有时为了买一本偶然见到或听人说过的书,我会跑遍各个新华书店,或托外地的朋友帮我购买。相同的书还买重了,甚至买过三本一样的。书越买越多,房子不大,又有了孩子。我只好停订了杂志,并严格控制自己的买书欲望。
搬了新家后,房子大了,我又忍不住开始买书了。如今,书店的规模、环境都大为改观,各种精美的书籍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各种购书网站,因快捷、方便、价格优惠迅速崛起,很是吸引人,也成为我买书的重要渠道。
不知不觉,书又开始蚕食家中的地盘。床头柜、沙发、桌面到处都有我的书,每一本都难断难舍难离。无奈之下,只能望书兴叹,每买一本书都慎之又慎。多么希望有一个偌大书柜,可以让喜爱的书舒适宽畅地住在那里。
朱自清的散文《买书》一开头就说:“买书也是我的嗜好,和抽烟一样。但这两件事我其实都不在行,尤其是买书。”
朱自清先生将结婚时候父亲给做的水獭领大氅典到当铺,当了十四元钱,买了新版韦伯斯特大字典,如获至宝。而我也买了不少心仪的书,买到书的那一刻同样拥有满足感和喜悦感。
这些年,每天朝而出暮而归,忙忙碌碌日复一日,读纸质书的时间少了。那些被我一本一本精心选来收藏的书,在急切地等我念起。
腹有诗书气自华。没错!书,定是要多读熟读。读至心中,才能养眼、养心、养颜。我与书相恋半生。书,在我心中是此生不离不弃,长相厮守的伴侣。读书,那种感觉,一如初恋。初见时的模样,永远不会老去,而读书亦如是。
与书结缘,三生有幸。沉浸书中,物我两忘。能安静读书,本身就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在这个喧嚣而浮躁的年代,唯有读书,让我们远离功名利禄,享受世间美好。
必须将一段时光给予读书。只有读书,才会拥有一室的清幽,满心的欢喜;才能让我们自带清澈宁静,在白云深处安之若素;才能一人一书相伴到老,不惧红颜随书页泛黄,只在书中眉目生暖,笃定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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