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556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5月26日
玉林的杜某某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这是为啥呢?
原来
他是因为酒驾“二进宫”!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玉林的一位司机,两年前因为酒后驾车,被交警处罚过。他不是“刀砍手指紧紧记”,而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心存侥幸,再次酒后开车上路,结果被警方送进了拘留所,并吊销了驾驶证。
2020年5月23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玉东大道文体路口开展“减量控大”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对一辆宝马小汽车司机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满嘴酒气。经检测,司机口气中的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司机杜某某称承认晚饭时喝了酒。民警进一步调查还发现,杜某某曾经于2018年6月29日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警方处罚过,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5月26日,杜某某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采写:何际传(通讯员)
玉林日报微报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好了伤疤忘了疼 宝马司机酒驾“二进宫”!事发玉东大道……”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