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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载:鲁定公11年,孔子官拜鲁国司寇,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就是诛杀少正卯立威,罪名竟是以下三条:1、少正卯和孔子意见不同。2、 少正卯的学说比孔子的更有说服力。3、少正卯竟资助和孔子立场不同的人。随后,少正卯被处死。这就是著名的“孔子诛少正卯”。一次不起眼的文人之争,却以一个荒诞的面目载入史册——仅仅因为观点不合,就要夺人性命。这成了中国“文人相轻”现象的起点。三国时期曹丕的“文人相轻,自古而然”,此处的“古”,便是指“孔子诛少正卯”。“文人相轻”不同于学术争鸣和思想竞争。为捍卫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而与人争辩,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然而,从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成了“政治正确”,“百家争鸣”自然变成了“党同伐异”——“文人相轻”演变为“文人相残”:李斯谋害韩非子、王允杀蔡邕,等等。“文人相轻”现象犹如一个幽灵,游荡在千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中,圣贤如孔子,也未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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