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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时看百度推荐的文章,或者看微信订阅号里面的文章,总喜欢在文章末尾发表评论,或者留言。次数多了,便发现了里面一些问题,也看出了其中一些端倪:若在百度推荐的文章末尾发表评论,则无论评论是批评的,还是赞扬的,也不管评论是错误的,抑或是正确的,系统都会照单全收,一律发表;若在微信订阅号里面的文章末尾留言,则需要经过系统的筛选,批评的、或者指出作者失误、文章不足的留言,一律会被系统屏蔽、隐藏,无法发表,而赞扬的、或者褒奖的留言才能入选为精选留言并且发表。
文学艺术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想,评论或者留言,也属于文学艺术的一种,何以到了微信订阅号,就变成了一枝独秀、一家独大、听不进不同声音、容不下不同意见?
前不久,我看到某个微信订阅号上的一篇文章:《四个很短的故事,受用一生!》其中,第一个故事《深刻》摘抄部分如下:刚刚在电梯间看见一小孩儿在吃雪糕,出于关心,顺口告诉他:“这么凉的天,会吃坏身体的!”小孩告诉我,他的奶奶活了103岁。……后面三个故事分别为:《心累》、《别急》、《忍着点》,此处略去。
我在文章末尾留言:“故事虽好,有处硬伤:故事一《深刻》里面的百岁奶奶若要生出几岁的孙子,该有多么辛苦!‘奶奶’改为‘曾祖母’更好一些”。可以说,该留言一语中的、切中肯綮,指出了作者的失误或者文章的不足。若能发表,无论对作者,还是对读者,都是好事。可惜,就是这样一条金玉良言般的留言,竟然被系统屏蔽、隐藏了,未能发表!类似这样的情况发生过多次,我真是无语。
作者有失误,文章有不足,别人指出来,就应该虚心接受,或者加以改正。这很正常,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古人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不要说普通作者会有失误、过错,就是知名大家有时也难免出错。季羡林老先生在一篇叙事散文《两个小孩子》中,提到过白居易三岁时就认识“之”、“无”两个字。后来,《海口晚报》的张竺夫先生指出,在白居易的《与元九书》中,白居易说到自己在出生后六七个月就能认识“无”、“之”两个字。季羡林老先生欣然接受。鲁迅在他的著作《阿Q正传》第一章序中,说虽然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五年以后,鲁迅在致韦素园的信中承认:《阿Q正传》中说是迭更司作,乃是他误记。
微信订阅号文章末尾写的留言:逆耳忠言隐,顺眼阔论发。究竟是作者拒不认错、死不悔改?还是平台妄自尊大、目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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