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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李白是骄傲的,真性情的,特立独行的。能够在唐朝群星璀璨的诗人中脱颖而出,李白靠的是实力说话,个性也有棱有角。
但作为一个骄傲的诗人,李白对朋友的态度显然也是有些张扬的。在他看来,“我”想要和他成为朋友,他才会是我的朋友。比如杜甫一生崇拜和追捧李白,没事就写诗表达自己对李白的怀念,但李白却很少和他相互赠诗。
不过到了孟浩然这里,却是个意外。李白把孟浩然当偶像,简直到了狂热的地步,恨不得天下人都知道。他写过一首《赠孟浩然》,敬仰之情溢于言表: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开篇直言“吾爱孟夫子”,表白的直接而热烈,毫不隐晦收敛,和他又狂又拽的风格的确有点不搭。可见,这次的孟浩然必然是真爱了。
孟浩然对李白的吸引力,大抵来自于“风流天下闻”的那份洒脱。“风流”在古代诗歌褒义词,出自《汉书》中的“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耳”,大有风采特异,潇洒俊逸,人品高洁的意思。孟浩然的这些品质,正好符合李白对自己的预期,所以李白对之心心念念,把他当心头的第一偶像,也不是没有道理。
而且李白和孟浩然相识时,李白刚出门闯荡江湖不久,正处在一生中最安定的10年里。此时,大他12岁的孟浩然已经名扬天下,伊然是一位流量大咖了。孟浩然对李白而言,亦师亦友,是想要达到的目标,也是想要超越的对象。
李白羡慕孟浩然能够看淡功名利禄,不受仕途拘束的清高洒脱。在他眼里,孟浩然没有失意的那一面,没有焦灼的那一面,有的只是在皓月下对酒当歌,在松云里归隐静卧的理想的一面,有的只是可以拒绝功名官冕,可以摒弃世俗凡尘的清雅的一面。这让李白打心底里佩服,羡慕,觉得自己也是想要这样的人生。
《诗经》里说,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仰慕的人就是此时自己笔下的孟浩然,一想到这,李白又激动了起来,于是写到最后,李白大笔一挥,又把对孟浩然的这份爱抬高了一个梯度。那高洁的淡泊名利的人品,就犹如一座巍峨的高山,怎能不仰望呢?
这首《赠孟浩然》情感自然流露,从“可爱”到“敬爱”,环环相扣,层层递进,读起来如行云流水,让人如临其境地感受到了小粉丝对大偶像的狂热之情。
而李白在直白地抒发自己感情的时候,也不着痕迹地借用了典故。其中的“中圣”就是一处用典,缘起于三国时徐邈的典故。这个徐邈,有个和李白一样的爱好,就是喜欢喝酒,甚至把酒当作朋友,而清酒,就被他叫作圣人,也就是“中圣”中“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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