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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10日,是全国110宣传日。明天—2019年1月10日,是第33个全国110宣传日。随着每一年110宣传日的到来,110的职能范围也越来越深入人心。但当大家学会珍惜公共资源的时候,却总有一些人想“撩”一把110,达到自己或报复或表决心或满足好奇心的目的。下面小编就把红山区这一年来的个别案例分享给大家。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确保有限的110资源有效地为广大百姓服务。
案例一:2018年5月24日16时许,红庙子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称:一位自称程某军的当事人多次拨打赤峰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并骚扰、辱骂接警员。民警接到“110”转警电话与程某军继续通话,程某军在通话过程中情绪激动,不断辱骂110接警员与值班民警。经警方核实:2018年5月24日16时许,程某军酒后先后十余次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骚扰,通话时长达30多分钟,通话中不断辱骂110接警员,严重扰乱了“110”接处警工作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程某军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二:2018年10月31日14时许,郭某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在红山物流园区丢失一辆电动三轮车。在报警的过程中郭某多次辱骂接警员。经警方核实:2018年10月31日14时许,郭某酒后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并辱骂接听电话的接警人员。郭某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郭某行政拘留柒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以上案例的人,无一例外,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公安110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不可或缺的求助服务渠道,然而,谎报警情、恶意骚扰等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些骚扰110的现象不仅占用了宝贵的110资源,也影响110接处警正常运行。
警察蜀黍这里再次提醒大家
110报警平台是重要的公共资源,担负着紧急警情、紧急救险的重要职责,公民应合理、合法使用110报警求助电话,把有限的公共资源让给真正需要的人。恶意骚扰110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来源:红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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