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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史》作者在参照《水浒》的创作方式、借鉴《水浒》的相关内容来定义自己的游侠故事的同时,又以一种挑剔、严苛的心态出乎其上,不断以俯视的态度来审查其中不合文人的道德标准与审美口味之处:小说倚靠正统伦理对水浒故事里的游民逻辑进行了改造加工,调整其精神、重编其主题,以“忠”来规定“义气纠正了作品中侠游情节所具有的自由、非正统的意义倾向。
身为文人的作者为了表现自我的精神理想,在文学创作中将前代的游侠形象及其周边环境拔俗趋雅、归入正统,这种情节上的整合调节实际上也淡化了游历情节的文学意义与思想内涵。毫无疑问,侠游类小说在意义指向上的上述退步实际上也是长篇小说由累积成书而至文人独创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在同时期的《隋史遗文》以及清初《水浒后传》等作品中,基于创作者方面的原因,侠游小说这种在游历者描述与游历目标设置方面回归正统的发展趋向体现的更为明显:它们虽然仍在大体故事情节上模仿《水浒》,却己经很难再像后者那样,在文中建立一个由非正统的、民间的文化思想所主宰的“理想世界”来作为孜孜以求的游历者的行走终点,侠游也不再是这些小说的创作者藉以找回天性、超越体制乃至打破规则的关键题材。
《逸史》作为侠游小说的另一逊色之处在于其杂探诸家的创作方式对于游历结构的干预与消解。明末爽阁主人在《逸史》凡例中曾对其书做出这样的评价:“(《逸史》)当与《水浒传》、《三国演义》并垂不朽,《西游》、《金瓶梅》等方之劣矣。”评论者所言虽意在抬高其地位价值,却也在无形中点出了作品借鉴众家之长的创作特点。
在《水浒传》中,写定者尚能将重点集中在对于英雄的行侠过程的描述上,作品中类似于金莲与西门私通这样以世情生活为主的情节片段也能够被有机的统一到游历结构中:然而到了《逸史》之中,情况变得截然不同了:《逸史》虽以侠义之士的漫游经历作为牵引整个故事情节发展的脉络与线索,然而受到适时己然问世的“四大奇书”的影响,《逸史》的作者在不具备超越前者的才力的前提下,力求出新,在文中加入了不少历史小说、人情小说乃至才子佳人小说的成分,这种颇有拼凑之嫌的创作方式显然影响了小说中游历情节的顺畅连接与持续发展。
《逸史》里既有对侯景叛乱、杜伏威起义等历史事件的演绎,又有对钟守净与黎赛玉勾串成奸的世情故事的铺陈,还引入了张善相与邵琳瑛花园私会、幽期成婚的才子佳人情节:这些无疑严重弱化了文中的游历结构。众所周知,游历小说一般均以少数游历者的空间行动过程为基础框架,同时又以在这一过程不同界域内发生的大量故事情节来充实故事框架;为了充分表现游历行为的特异非常与游历者的与众不同,游历小说中人物的游历活动往往是围绕情节有计划逐步展开的。
很显然,《逸史》中所加入的内容在故事情节顺序、人物形象设置以及故事环境的编排等方面并不适宜于游历元素的体现,同时也使得小说描述游历主题时所使用的篇幅缩小、情节减少,造成游历结构的难以成形与意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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