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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麻栗坡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铁厂乡,对所辖7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监督。
进村走访的第一站,巡察组选择了普龙村委会和平村民小组。
“老乡,你们村子这几年都做了哪些公益事业啊?”
“我们寨子这几年搞脱贫攻坚,修了进村串户路、建了水池,去年还建了2个公墓。”
在进村路口与一位准备下地干活的老乡聊完后,巡察组彼此心里犯了一个疑:一个村子建2个公墓,符合殡葬改革规定吗?
带着疑问,巡察组找到了村干部了解情况:该村确实建了2个公墓,一个是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共同商议公墓建设选址、筹资、公墓管理等相关事宜,并形成会议决议,以户为单位按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集资修建的;另一个是村里8户农户在村集体建设的公墓旁与私人购置土地修建的。
听完村干部的介绍,巡察组决定到实地去看一看。
经现场查看,按村集体会议决议修建的公墓已建设完工,墓穴尺寸规范统一,并进行了绿化建设。8户村民擅自修建的公墓只是将土地整理成台,支砌了部分档墙,含购置土地费大概耗资10000元左右。
为弄清楚这8户农户擅自建设公墓的原因,巡察组拿到农户名单后逐户进行了走访。原来,这8户村民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家庭人口较少,经济都不够宽裕。当时,在群众会议上,提出以需要量来出资或以户出资两种方式建设,他们更赞同以需要量来出资的方式建设,尽管在会议上同意了会议决议,但心里还是不情愿。8户村民擅自建设公墓的过程中,也有部分群众持观望态度。
掌握情况后,巡察组拨通了民政部门的电话了解殡葬改革政策: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要求,每个村民小组只能建一个公益性公墓。参与建设农户数必须达30户及其以上才同意申请备案,本村农户数不足30户的,可与相邻其他村小组协商联合建设。对公墓建设是否已召开群众会议形成统一的会议决议、公墓占地面积、墓穴数量、墓穴尺寸、是否实施绿化建设、公墓位置是否违反相关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均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按昼巡夜结的要求,巡察组经研究认为该村8户村民擅自建设公墓的问题反映出在村级公墓建设监管方面存在乱建乱葬、浪费土地的风险隐患,可能引发利用投资公墓赚钱或以“看风水”“瞧方向”等陈规陋习为名多方投资等违反殡葬改革相关规定的隐性问题。会议决定:本着批评教育的原则,向铁厂乡人民政府派发立行立改通知单,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巡察组在“收兵”前了解到,该乡党委、政府已做通了8户村民的思想工作,自愿参与到村集体公墓建设中,并将违建地块恢复耕地。同时,在全乡范围内对8户农户违规建设公墓的行为进行了通报,并发布了殡葬改革通告,向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殡葬改革是崇尚科学、提倡文明、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需要,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需要,积极倡导全乡人民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刘显贵)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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