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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小虫
从月初在回重庆的动车上开读,中间断断续续,终于在月底前读毕长篇小说《毛狗》,我对作者刘甚甫老师以及他出生的那片土地有了深一层的认识。
在我看来,刘老师的人生颇富传奇,虽然他的简介中规中矩。他会武术,至今面色皎然身形轻捷。他开过餐馆儿,因嫌少人身自由,转而去做其他。他的毛笔字自成一家,朋友圈里常见他把练字作为日课。我对他最感兴趣的,是他和我讲起的曾在乡下养猪十年,也是他沉潜、自我修炼的一段特殊人生时光。因此,他讲起话来,又是幽默又是博学。
他是南江县人,大巴山之子。在读《毛狗》的过程中,我第一感觉这是在写他故乡的往事,只是通过一些特殊的处理方法,让故乡真实又虚幻,存在仿佛又在别处。
讲了一个什么故事?一个封闭的镇子里的日常流水,人物形形色色,有懂文墨的张思文,有能掐会算的柳婆婆,王厨子、二狗陈应松、吴云照、张成元以及儿子幺毛……米仓山下枫香坝的不平静是从突然有个外乡人吊死在树上开始的,又有外乡人王二来给所有人照相,并带走了他们的“灵魂”,之后又有两人来兜售他们的鼎罐,为了保证质量,声称三年以后再来收钱。来淘金的马脸引发了本地人对金子的渴望,而保管金子的张元成一家,因为金子变成了沙子,女人疯了,张元成沿着枫香河下游逃跑,儿子幺毛沿着枫香河上游找寻千年前的自己。
看似写得零碎,但一直贯穿着一条主线——毛狗对人的报复。之前这里的人们以打山上的毛狗和捉河里的鱼为乐,但后来每个人都似乎被毛狗纠缠,死于非命或者变成毛狗和类人鱼。在这里,“毛狗”是个隐喻和中心意象,它向我们表明了一个被忽略但又很普遍的道理:互为因果,业力不虚。但显然他的重点又不是在讲这些,而是人的愚昧以及对真正自我灵与肉的合一追寻。
小说中虽每个角色都有不同程度笔墨,但最终落在了靠打米花糖的张元成和他的儿子幺毛身上。张元成做好人不成,出逃后成了贼,且越来越放肆,而幺毛因接受过枫香坝最有文化的张思文的熏陶,开启了生命的灵性,沿着那条流了一万年以上的河流溯源,遇到了各种各样不同时代的自己,最后父子两人又在枫香坝相遇,但这里已经一片荒凉。
这是一个寓言,且触目惊心。人怎么会变成毛狗?金子怎么会变成沙?当一场盛大的饥荒降临,人性的底线崩溃,人伦也已经丧失,以至于互相吃食,强的先吃了弱的,之后再进行下一轮的吞食。但人怎么又会遇到不同时代的自己?人怎么会进入到四处绽放的梅花中?作者在故事开始就埋下了伏笔,他借二狗的嘴说出了一切:“梅花是祖先们的幽魂,虽然他们早已过逝,魂却并未离开……梅花是对人的告诫,或者对对某种结局的预言”。
在《毛狗》中,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非常具有地方特色的场景,首先是方言的运用,杀猪汉马孬娃儿脱了裤子让婆娘缝补,听见院子里的花狗在叫,知道有人来了,他说了句:“来球他的嘛”。这句话一下让整个人物形象有了清晰的显现,粗俗、耿爽但又透着不耐烦,也代表着当地彪悍的民风;再则是民歌的穿插,让读者在体会故事的言外之意时又遐想当地的特殊对话风俗。以及吃食、用具、婚丧,处处打着旧时川东北的鲜明烙印。
好的小说不仅是故事、结构、意蕴等,语言也彰显着作者的素养和功力。刘甚甫的小说语言,不仅活泼,也非常具有诗意。他形容耙地,说“耙得犹如一面铜镜”“又如一块巨大的发糕”,形容锅里的水开了,说“煮得如同一场大笑”。当然,这本小说中,最富有诗性的是第38章,幺毛沿着时间往回走所遇种种,简直就是一段精彩的散文诗,也成为整本书的大亮点。而幺毛一直珍视的用来捕鱼的须笼,代表着旧的时代和过往之我,最后他把它抛在岸边,径直往前走去。
书名:《毛狗》作者:刘甚甫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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