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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平时都挺乖的,早早就送去了幼儿园,也没有老师反映过在学校不乖之类的,家长们对她也是挺放心的。但是,小丽爸爸突然接到了学校的电话说是小丽下巴磕伤了,原本以为是简单的磕伤,小孩子之间玩闹磕磕碰碰是难免的。当接到孩子的时候,一看过去比想象中的严重得多了,并不像是普通的磕伤。
家长们赶紧的把孩子送到医院,小丽的下巴用一张创可贴贴着,伤口并不小而且有三厘米深,整个下巴都红了还有点发紫,医生给缝了六针。小丽一边哭一边闹不愿意打针。小丽的爸爸妈妈看到心里难受极了,问她是不是在学校不乖了,小丽却回答说道:老师把我提起来甩了我几下。
听到这个回答小丽爸爸妈妈感到非常疑惑。这怎么可能磕一下就这么严重了,打电话给学校老师,老师却说是小丽喝水的时候磕到的。小丽爸爸妈妈立即赶往学校,要求学校把监控视频调出来看,这一看,把小丽爸爸妈妈都震惊到了,立即打电话去报案,但是公安局这边表示这构不成犯罪。
监控上显示,正如小丽所说的被老师提起来甩了几下,最后直接把整个人摔倒在地上。刚开始学校不愿意开门协商此事,经过一番僵持终于愿意开门。该园的园长称,当时老师是想要孩子们都不要跑来跑去打闹,这样会摔倒,顺手就把小丽提起来做出示范,谁知道老师当时手一滑,小丽就直接整个人摔了下去。
小丽爸爸妈妈问道:这老师有没有获得教育资格证?此次事件的老师,当时跟该园长说她是没有恶意的,在这件事发生后就被解雇了再也联系不上。园方也称,他们只能配合,事情发生了,具体的说再多抱歉也没有用了。刚发生的时候这老师并没有敢于承认自己错误,还把责任推卸在小丽身上,小丽的爸爸妈妈却只能揪心着。
在幼儿园发生的事情,家长们并不能掌控。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及时采取正规手法救助,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备。如果园方不能举证其尽到了管理职责,则难辞其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你们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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