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142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南宋有位书法家,你可能很少听见他的名字,但一旦欣赏过他的书法,一定会对他独特的风格印象深刻,一眼就能认出他的字来。
他就是张即之。无论在当时的政治圈还是书法圈,张即之都是响当当的人物。张即之生于名门官宦家庭,是唐朝中期著名诗人张籍的八世孙,参知政事张孝伯之子,爱国词人张孝祥之侄,不仅在书法上颇有成就,在政治上也很成功,官至太子太傅。
宋朝,是文人的黄金时代,但在南宋做书法家是一件尴尬的事情。论法,唐人已经登峰造极,论意,也被苏黄米蔡四大家玩到极致。在楷书衰退的南宋,张即之力挽颓势,以中楷书写的佛经作品数量最多,算得上是中兴楷书之举。
就是在这样的窘境下,偏挤出一个巨人张即之,南宋文化崇尚理学,而张即之写字可以说是不讲理学。张即之以行书和楷书闻名于世,在书法上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后世的赵孟、王文治等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张即之的大字,爽!
先来看他的一幅字吧,无款,被人称为乱码,一经展出,强力吸睛。全文共10个字,标价30万-45万,一个字价值4万5!
“将茅草益人常住庵镇在”这是什么意思,简直是一堆乱码啊!其实,它来自于唐代禅师石头希迁所作的《草庵歌》的第一段,原偈是:
吾结草庵无宝贝,饭后从容图睡快。成时初见茅草新,破时还将茅草盖。
住庵人,镇常在,不属中间与内外。世人住处我不住,世人爱处我不爱。
张即之呈现的乱码状态,应该是作品受到一定程度的损毁,失掉了部分字,后人用现代艺术,修改成了一段能通顺理解的文字。正确的断句是:“将茅草益,人常住,庵镇在。”再结合上文中的草庵歌,是不是就容易理解了?
张即之尤其擅长大字榜书,像关西拍卖的这件,用秃笔书写,结体粗阔严正,笔划筋骨雄健,张即之的大字榜书气象正大,看似不拘小节,却笔笔又都在法度之中,很多笔画像是扫出来的,不见得都是中锋用笔,然而依然力屈千钧,颇有意趣。
他的大字,是不是看着特别爽,大气回肠的感觉!
再来一副大字,感受一下张即之书法剑走偏锋的酷帅力量感!
如果你认为张即之只会写大字,就错了,他的小字也能千娇百媚。
有人说张即之的华严经残卷,如美人呼吸,缭绕眼前。他写小字的牵丝,这种细如发丝的连接之笔,是不是有种气息缭绕、吐气如兰的感觉?
张即之书宗唐人,结体严谨,笔法险劲,泼辣苍勇,对当时书坛影响很大,南宋著名的禅师无准禅师的大字,就是学自张即之。金人尤喜其墨,视以珍奇,北方金人亦多效其体。值得一提的是,张即之在世时,他的书法已经传到了日本。京都东福寺藏的“方丈”题词,为张即之所写,是由寺庙开山祖师专门去南宋所求,这件作品和侧峰笔法非常相似。
张即之的书法,在网络上受到一致好评:网友说的他的字像罩着雾浮出水一样。
赞叹其神奇的控笔运墨能力,表示想学。像刷子写出来的一样,不是所有大字,都有张即之这般力量!张即之的字贵得有道理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这个南宋书法家的名字鲜有人知 他的大字让人荡气回肠!”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