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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简述:上海建立专门法院独立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率先为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作出探索;上海适时建立金融法院,加强金融审判工作
提案成果:上海成立知识产权法院,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环境;上海成立我国第一个金融法院,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提案人:知识产权法院:赵雯,时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副市长;游闽键,时任十二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融法院:桂敏杰,时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张宁,时任十一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证监局局长;吕红兵,时任十一届上海市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
2019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开板,给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带来多重深远影响。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明确将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归由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
无疑,2018年8月20日揭牌的上海金融法院,与2014年12月28日揭牌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起,已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司法保障。
多年间,数位上海市政协委员和在沪全国政协委员,以提案建言的形式,助推了这两个专门法院的设立。
知识产权法院:多位委员建言呼吁
作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的领军人物,执业20来年间,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闽键代理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千余起。他一直是这个领域脉动的感受者。
2013年年初,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游闽键执笔并作为第一提案人,与高富平等其他8位市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成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建议”的提案,建议上海建立专门法院独立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率先为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作出探索。
提案认为,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技术性强,设立专门法院,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需要,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的需要。“我们认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上海法院在自身条件上具有一定的优势。除了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基础、法官队伍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以外,上海的相关案件数量和地域特点也为成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提供了可行性”。
提案建言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不谋而合,得到了高度重视与积极回应。市高院在提案答复中表示,“将以你们提出的提案为契机,以适当形式向上海市和最高法院有关部门呼吁反映,积极努力争取在上海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2014年3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时任上海市副市长并分管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全国政协常委赵雯提交了“关于在上海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提案。提案认为,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与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形势间存在的矛盾愈发突出。在上海率先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符合国家对上海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上海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
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等,强调“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上海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2014年12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揭牌成立。
前不久发布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白皮书显示,2017—2018年,上海知产法院共受理专利案件1074件,比2015—2016年上升6%。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表示,将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后,我曾在那里代理客户涉讼。”游闽键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一些判例,已成为经典标杆。而其营造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环境,对科创中心和金融中心的建设特别重要。”
金融法院:“第九个年头”传喜讯
2018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明确“上海金融法院属专门法院,其审级与上海市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相同”。对此,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说:“既是意料之中,又有意料之外。”吕红兵的“意料之中”,是我国首个金融法院,理应设立在以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为目标的上海;他的“意料之外”,是上海金融法院由设立之始即是独立建制的法院。
金融案件专业性强、影响面大,新问题层出不穷、新法规不断涌现,给现有司法审判带来挑战。从2010年起,吕红兵等政协委员连续提交相关提案,建言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
2010年年初,上海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时任上海证监局局长的市政协委员张宁与吕红兵、谢荣兴联名提交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审判工作并适时建立金融法院的建议”。这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提案,办理结果是“留作参考”。市高院认为,此举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需向中央汇报来推进。
2015年年初,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由吕红兵执笔,张宁等其他11位市政协委员参与联名,提交了提案“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建议”。承办方市高院对这件提案表示“高度共识”,办理结果是“列入计划拟解决”,因为“关键是必须由全国人大作出一定的法律安排”。
2015年3月,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时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的在沪全国政协委员桂敏杰提交了“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建议”提案。提案认为,“设立专门金融法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建议借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和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成功改革经验,在上海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
2018年3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由吕红兵执笔,黄绮和其实等在沪全国政协委员联署,提交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建议”。提案建议,借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设立的先例,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上海各基层法院审判的各类金融案件的上诉业务。“当然,也可以一步到位,设立独立建制的上海金融法院。”
2018年3月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明确“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
2018年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揭牌成立。
在政协委员连续提案建言的第九个年头,我国第一个金融法院,终于落地上海。
“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提速,解决金融法律纠纷专业性、国际化的现实呼唤,引领与规范金融改革的迫切需求等,都成为催生金融法院成立的实践基础。”吕红兵说,“设立金融法院有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自贸区建设,有利于促进金融司法对金融市场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引领,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则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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