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281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今天开始我要抛出几个话题,这几个话题可能有的已经有人在探讨,有的可以争论的很激烈,可我认为,争议还远远不够,因为至少问题还没解决,至少管理层还没急于解决。
话题一:义务教育与责任教育产生的矛盾如何解决
九年义务教育大家都懂,而我今天要说的是,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只停留在义务层面远远不够,更多的是要有良心与职业精神,不学习的学生要管,不道德的行为要管,不尽责的家长要管,这一切都使教师成为学生、家长、社会一些集体的对立面,但老师大都还是在尽职尽责的教育学生,这种天天都有被针对却依然还在坚守的精神,实际是一种教师的操守,是一种内在的责任意识,这种教育我把它叫做责任教育。
现在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在的义务教育有了一些问题,尽管它的初衷是非常好的,尽管也解决了非常多的社会问题,也终于可以“大辟天下寒门之子进校园”了,可是,问题来了,免费的教育孩子们无法产生来之不易的“珍惜”,父母和老人们教育孩子时说的我们上学时的不容易,被孩子直接忽略掉了。不仅免费,而且处罚是有下限的,那就是无论我犯了什么错,我在义务教育阶段都不可能被退学,哪怕是犯了罪了,甚至是更十恶不赦的事,只要公安机关放我出来,我依然可以走入校园。哪怕我犯罪的对象是这所学校的老师或同学。
2018年12月,湖南沅江,一名12岁少年,因不满母亲教管严格,便火从心中来,起了歹念——持刀愤怒的向自己的母亲砍去,共计二十余刀,几乎刀刀致命。然而如此大恶之人,不到一周即被释放。因为他不到14岁,
事发过后,杀人犯的学校特意派了此前教孩子上课的老师前去宾馆给其补课。“补课这个事情有今天没明天,也不是连贯的,当然还是回学校上课好”,他的奶奶这样说。面对12岁的杀人犯,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呢?学校能让老师去给杀人的孩子上课已经面对多么大的风险,他能一怒杀母亲,就不能一时不满杀老师?如此,只要他坚持要上学,学校是没有拒绝的权利的,然而,其他的孩子怎么办?如果读者朋友,您的孩子也在这个学校你又是怎么想。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站在不同的位置,是有不同的看法的。
学校教育孩子是责任,而义务教育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阶段,更是法律权益。
法律不外乎人情,这句古话,是说,法律是为人类服务的,是为绝大多数符合道德规范的人服务的,而法律要制裁的就是那些不道德的,或者做了一些有道德的事的人,人类自古都是以德制法。法为铁律本没有错,但是当法与道德有冲突的时候,法还有意义吗?还不需要改吗?很多犯罪的少年,他们的心理年龄经专家鉴定甚至比二十几岁的人还要成熟,这样的犯罪还是属于无心之过?少不经事?有的少年犯罪的对象恰 恰就是身边的同学,这种对他犯罪后的保护,难道就不是对其他少年更大的伤害?如此诟病的事例如果不能从其根本上研究解决,那么这种事只能越来越多。
小学到初中,不考试、不排名、不公布成绩,请问,教师如何反馈学生的学习效果?一个学期结束了,家长会上,老师跟家长说:各位家长,你们的孩子学习的很好,成绩很好啊,分数嘛……没考……,所以嘛……没有排名……。这样的教育家长会买账吗?这种谄媚家长的教育方式,既不是老师认可的,更不是家长欢迎的。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胤哲老师说——系列话题之一:义务教育与责任教育的矛盾”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