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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疫情期间涉及防疫物资的刑事案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的王某某诈骗驰援湖北医护人员财物案入选。
今年2月12日,被告人王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销售医用口罩、额温枪(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被害人徐某某是我市某医院ICU病房护士,接到驰援湖北的工作任务后,为减轻当地防疫物资紧缺的压力,准备自己购买一批医用口罩带到湖北。
徐某某看到王某某发布的销售信息后,便微信联系王某某购买1500只口罩和2只额温枪,并告知王某某自己是医护人员,即将驰援湖北,所买的口罩和额温枪是准备带到湖北防疫使用。王某某骗取徐某某支付口罩订金2500元后,又以需付全款才能发货为由,骗取徐某某支付口罩尾款2900元和额温枪货款400元,共计骗取徐某某5800元。后王某某编造各种理由拖延发货,且不予退款,徐某某遂报案。
南通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某明知被害人是驰援湖北的医护人员,购买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用于湖北疫情防控,仍骗取被害人财物,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综合各项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最高法院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在防疫最前线,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尤其是驰援湖北,投身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医务人员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大贡献。本案中,王某某在明知徐某某系即将驰援湖北的医护人员,为减轻当地防护物资紧缺压力而自购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仍诈骗其钱财,性质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人民法院始终坚决依法打击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各类涉医犯罪,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诊疗环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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