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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
说到秦始皇大家应该都是再熟悉不过了,对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大家也许是有所耳闻,但是对于其中的过程大家应该都是模棱两可,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娓娓道来。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第二年,两个术士(术通述,术士即述士,取自“述而不作”,即儒士,参见刘向《说苑》“坑杀儒士”,又参见唐陆德明《经典释文》:述亦作术)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
焚书画像
还要明确一点,焚书坑儒的首创并不是秦始皇,类似“焚书坑儒”这样的举动在中国历史上既非第一次,更远远算不上最大的一次。焚书“更早在秦始皇之前一个半世纪即已发生:在商君教引下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如果我们重新查帐的话,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直接后果真算不得十分严重。
其实,焚书坑儒并不是秦始皇的注意,而是李斯的注意。其作为法家代表人物、丞相、郡县制发起者,是论战的最主要战将。李斯建议秦始皇应当厚今薄古,不能以古非今,为此,他建议烧书。注意,他要烧的是《秦纪》以外的历史著作,有人根据“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这句话认为李斯建议秦始皇连儒家的诗经、书经及诸子百家的书全部烧掉,这是一种误解。李斯的意思是要秦王朝中央政权和相应的政府官员收藏,目的是为了愚百姓,而不是为了愚天下。况且,如果真有全部烧掉,那今天的先秦经典从何而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评论焚书坑儒的: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 坏话了。不错,秦始皇烧过书,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但他没有烧掉农书和医书;他收罗许多别国的“客卿”,并不专重“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种的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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