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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撮泰吉演出场景 (文 贵 摄)
芦笙表演 (王纯亮 摄)
7月16日,位于毕节市博物馆三楼的毕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陈展工作全面结束,预计将于7月22日面向社会免费开放。
400余平方米展厅、300幅文物图片、200件文化实物、3万多字的注解,展览以虚实结合、图文并茂的方式,集中展现毕节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奇巧的工艺制品、质朴的民间节庆、精美的民族服饰、曲调悠长的传统歌舞……这些源远流长的民族民间文化,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毕节历史文明的见证,也是历代人民勤劳智慧的结晶。这些散落在民间的瑰宝,在社会各界的携手保护下,成为生活在毕节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共同的乡愁记忆。
毕节是多民族聚居地,各民族世世代代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繁衍生息,地域民族文化的差异、历史时代的更迭,积淀成毕节别致多样、深沉厚重的文化底蕴。
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一个地方的文化责任。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广大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内涵挖掘、文化产业发展等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路子。
2015年,毕节市成立了专门的民族民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申报和保护,挖掘、整理大量具有黔西北特色的民族民间文艺,抢救、保护了一大批流散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前,毕节已公布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431个,包括国家级名录项目7个、省级名录项目43个、市级名录项目50个、县级名录项目331个;初步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体系,已公布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传承人22人、市级传承人23人、县级传承人110人;已完成民间文学《中国歌谣集成·贵州毕节卷》《中国谚语集成·贵州毕节卷》《中国民间故事集成·贵州毕节卷》的资料搜集和编辑出版工作。
“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以利用的方式有效传承。”这是毕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念。
在大力挖掘和保护的同时,全市各地还将群众参与度较高的名录项目,如民族舞蹈、芦笙、唢呐、月琴、剪纸、农民画等,列入地方传统民族文化学习和传承内容,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乡村、进校园以及各类民族民间文艺汇演、赛事活动。
通过不断挖掘和培育,一批民族民间优秀传统舞蹈,如纳雍苗族芦笙舞滚山珠、赫章彝族铃铛舞等,在妥善保护的基础上得到充分发扬;威宁彝族撮泰吉已整编成文艺作品,在国内外舞台进行演出,引起极大反响;各艺术团体、文化单位将民族民间传统舞蹈的挖掘和推广列入文艺发展精品打造目标,大众参与性较强的民族民间舞蹈,如彝族《阿西里西》等,不断在群众中得到传承推广。
同时,毕节还积极倡导和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的生产性基地建设,先后建立了大方彝族漆器、纳雍箐苗服饰、百里杜鹃苗族服饰挑花刺绣、大方豆制品、威宁荞酥、黔西剪纸等生产性保护传承基地,逐步提高传承人、参与者的积极性和热情。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
多年来,在我市多部门协调配合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下,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得到振兴。接下来,毕节市文物保护单位将继续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健全完善传承人保护机制体制,组建传承队伍,扩大传承区域,使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毕节“非遗”的“前世”在“今生”光彩重生。(毕节日报 卯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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