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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障中原区疫情防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中原区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力量,开展“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募捐活动,倡议社会各界的爱心团体和爱心人士奉献爱心、伸出援手,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急需防护物资(医用耗材)清单:
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护目镜(防雾)、一次性防护面罩、医用防水鞋套、医用帽子、胶靴、消毒剂(医用酒精、84等)、免洗手消毒凝胶、红外体温测试仪等防护物资。
部分防护物资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类达到 GB19083-2010、YY0469-2010;
防护服类达到 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为保证捐赠物资安全可靠,捐赠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生产企业
1、经营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证明
2、产品质量证明
3、价格核定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4、物资捐赠函
(二) 自行购买的或经销商
1、提供购买的正规发票
2、物资捐赠函
(1)是经销商的提供自己的相关资质
(2)提供购买时的价格核定(发票)证明
(3)物资捐赠函
以上资料除物资捐赠函外其它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社会捐款方式: 捐款账号:90501880120447543
开 户 行:郑州市中原区红十字会
收款单位:郑州市中原区红十字会(汇款时请务必注明:中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捐款)
三、接受捐赠物资联系方式:
捐款联系人:吴洋洋 联系电话:0371- 67127633 67127997 13598071160
捐物联系人:王付伟 联系电话:0371-67127633 67127997 13603865728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95号院二楼红十字会
四、重要说明:
1、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所有爱心捐款将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2、接收的所有捐赠款物需达到医用级别,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原区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全力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3、接收的所有捐赠款物,统一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除定向捐赠外所有捐赠款物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感谢您的大爱善举和无私奉献!
中原区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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