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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法官”的为民小故事
作者:孟津县人民法院 郭帅兵 发布时间:2017 05 03 08:47:55
门卫室老张:“郭庭长您好这里是门卫室,有个老太太点名说要找您。”
郭洁红:“好的,外面风大,赶紧让老太太进来吧。”咦?老家亲戚来找我的吗?郭洁红嘀咕着。
陈老太:“你是郭法官吧?我叫陈某某,我家是会盟雷河的,这一大早来就是找你咨询点事儿!”
郭洁红:“陈阿姨啊!您先喝杯热水暖暖身子,今儿这天有点冷,您大老远的坐车过来,究竟找我有什么事儿?”郭洁红握着陈老太冰凉的手说道。
陈老太:“是这样的闺女儿,我也不兜圈子,我都是70多岁的老太太的,我本来是个被告,有个案件在你们这儿,案件从开庭、判决最后到执行,需要我承担的大概是两万多块钱吧,俺虽然是个爱精打细算的人,但俺明事理,可我算过来算过去咋着也不是这个数啊?所以我心里一直落下个疙瘩,这不,我前段时间给闺女儿们带孩子,今天专程回来来说这事儿来着,欠人家钱就得给人家,但是我一直对这最终判决的钱我不太清楚,刚好一大早我打开电视看见,就看到了你,看着播放你的事迹!所以我现在就信你,你给俺解释解释这中间是咋回事就行!”
郭洁红:“陈阿姨,您有所不知,这两万多除了当时借款的本金,还包括迟延履行的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一系列费用,因为咱是被告,所以法律上规定这些费用是需要咱承担的,当时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上应该都写的很清楚,您可能对这块儿没看太明白。
陈老太:“噢......那我回去再仔细看看,好闺女儿,这电视上宣传的确实不假,这回没白跑,你给俺一讲,最起码心里这疙瘩算是解了,俺这老太太可不是那糊涂不讲理的人。谢谢啦!”
4月24日早,家住孟津县会盟镇雷河村的陈老太,在家看电视时无意看到电视台对孟津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郭洁红的宣传报道,于是慕名前来,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郭洁红,孟津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自2000年3月到孟津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城关法庭、立案庭、审管办、民二庭工作。在工作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等。先后连续三年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嘉奖,2015 年荣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16年郭洁红当选为党代表参加中国共产党孟津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她的先进模范事迹被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宣传报道。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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