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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与“全国助残日”有关的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助残日”是一个残疾人的节日,到今年已走到了第29个年头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你知道吗?
我国现有约8500万残疾人。
2018年,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数量减少100多万,城镇就业的残疾人数量新增11.8万,为49.4万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在发展过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作者:一枚设计狮)
实践证明,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全国助残日”,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
“全国助残日”所办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活动的规模和声势逐渐扩大,影响日益深入人心。
(图片来源于网络)
残疾人跟所有人一样,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力。他们只是被上天所青睐,拥有截然不同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 帮助残疾人士积极地生活,享受人生,只靠助残日一天的活动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大家长期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扶残助残,传递爱心,互帮互助,相信残疾人必将更受尊重,生活更加灿烂。
(参考:百科——“全国助残日:人生来平等,没有谁是异类”)
文案:团委公益部
排版:团委宣传部
编辑:陈腾扬
责任编辑:陈腾扬、陈玲美
审核:李锐
审核发布:甘远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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