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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该案件是一场连环案件,犯罪嫌疑人王强于1995年开始人生中第一次犯罪,直到2002年7月18日被逮捕,王强共杀害45人。2005年7月25日,王强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并要求立刻执行。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王强连续杀害45人,王强是否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呢?请随同小编走进辽宁连环特大杀人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人物经历
王强是辽宁省宽甸县步达远村人,自幼父母离婚,王强从8岁开始跟随父亲生活。王强父母的离婚主要原因就是王强父亲喜欢赌博,经常不顾家,王强母亲独自一人带两个孩子,最终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提出了离婚。
王强和父亲一起生活还没几年,他父亲就因为赌博的琐事与人搏斗,将对方打伤,自己也进了监狱。可怜的王强就开始和老家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但是他的爷爷奶奶对王强的到来并不欢迎,仿佛王强不是他们的亲孙子一样。
王强又开始投奔了已经改嫁的母亲。王强母亲有了新的生活,和现任丈夫也有了孩子,王强觉得自己就是没人要的孤儿,他开始内心变得阴暗,年仅14岁的他就开始在社会混,并且做一些偷盗之事来养活自己。
王强在初入社会的时候,最初他只能靠乞讨度日,由于他年纪小,很多路人都会可怜他给他食物和钱。旁边的同行就十分的嫉妒,经常的把王强打的昏迷,王强在多年的挨打中锻炼出了他坚定、狠辣的性格。在王强步入社会的那一刻,他内心犯罪的种子逐渐发芽。
案件缘由
王强靠乞讨只能勉强满足温饱,后来他开始进行偷盗,他觉得自己的生活越变越好了,但是在某一次偷盗行动中,王强被警察发现被关入了劳教所。
过了两年王强重新出现在社会上,此时的他丝毫没有惧怕法律,反而变本加厉地进行犯罪。1993年,王强带领以前一起偷盗的团伙进行了一场抢劫。得到了大量金钱后,他作案越来越频繁,如果抢劫过程中对方反抗,就用刀子将对方捅死,结果他又进入了监狱,但是他狡辩自己没有杀人,只是进行了骗钱,所以过了几年他又出狱了。
第二次出狱后,他的内心已经被恶魔占据,此时的他对人命丝毫没有怜惜之意。自2000年起,王强开始大肆的进入民居抢劫杀人并且对女性受害者进行强暴,作案手法残忍,并且丝毫不毁坏当场作案证据,在后来发生的许多场案件中,警方都能在现场发现凶手的遗留物。
沈阳警方开始成立的专案组来查找凶手,经过多方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是王强。2013年7月14日,王强被逮捕,通过分析犯罪现场的精液确认是凶手就是王强。2005年7月25日,王强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写在最后
原生家庭的不幸以及社会上的经历,使王强变得更加的狠辣和阴冷,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他肆意杀害路人的理由。人的先天环境重要,后天的努力更重要,如果走入歧途,必将迎来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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