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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探推理小说写作发展的早期,是有非常详细的规范的,著名的比如范达因二十准则、推理十诫,众多的推理小说作者企图利用写作边框来设计故事与人物。
推理小说十诫(又称诺克斯十诫)是天主教蒙席,资深编辑暨作家隆纳德诺克斯(Ronald A. Knox)于1928年定下的推理小说原则。内容主要环绕设计故事脉胳的铺排、角色类型和性格。在今天看来,其中不乏有些错误认知,但在古典推理的黄金时期曾被奉为圭臬。
在这其中,最令人哭笑不得的一条准则竟然是不允许有中国人出现在故事里,这是为什么呢?
十诫内容:
1.真凶必须是故事开始时出现过的人,但不得是读者可以追踪其思想的人(如《电锯惊魂》)
2.侦探不能用超自然的或怪异的侦探方法
3.犯罪现场不能有超过一个秘密房间或通道
4.作案时候,不能使用尚未发明的毒药,或需要进行深奥的科学解释的装置
5.不准有中国人出现在故事里
6.侦探不得用偶然事件或不负责任的直觉来侦破案件
7.侦探不得成为罪犯
8.侦探不得根据小说中未向读者提示过的线索破案
9.侦探的笨蛋朋友,比如华生还有元芳,必须将其判断毫无保留地告诉读者,此人的智力须轻微低于读者的平均水平。
10.小说中如果有双胞胎或长相极为相似的人时,必须提前告诉读者
事实上,诺克斯十戒第五条并不是歧视中国人,在当时诺克斯的解释是:“我看不出让一个中国人在书中出现,对毁坏一个推理小说的意义在哪儿。如果你在书店里翻一本你没看过的小说,但因为看见书里出现了眼睛又窄又小的中国佬,所以放下这本书,不是因为出现的人是谁,而是肯定这本书很烂。”
诺克斯十戒第五条想表达的意思是:“不准有武林高手出现在故事里。”究其原因,是当时中国人给西方的印象既神秘又都会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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