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215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老病根儿”又添“新创口”。
耗资1.9亿刻意打造“鲤鱼跃龙门”,只为提升城市出入口景观效果;国家贫困县投资6200万,举债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门”……
1月17日,住建部对陕西韩城和甘肃榆中两处景观建设存在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从湖南汝城四千余万修广场到陕西眉县汤峪镇羊仓堡村欠款近200万元建设“阔气村委会”,从江苏淮安涟水县犹如山寨版美国白宫大楼的环境保护局到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县计划斥资60多亿元留下的“烂尾楼”……近年来,一些地方忽略客观实际,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
榆中秦汉仿古城门之一
“榆中发布”微信公众号 资料图
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危害,早已无需赘言。它牺牲的不仅仅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干部将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无限放大,甚至在扶贫领域弄虚作假,滋生腐败,破坏政治生态。
找准病根才能拔除毒瘤。
必须看到,这些表面繁华的政绩工程背后,是部分官员的急功近利和好大喜功,是形式主义等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丢失了民本思想,对民意民声的置若罔闻,是地方财政支出的管理混乱、监督不力。
问责“政绩工程”,相关处罚机制和力度一直在完善和加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当然,通报、批评、追责、惩罚过后,人们更关心的,还是这些被叫停的“半拉子”工程该怎么办。
“一停了之”,也是形式主义;“新官不理旧账”,也是不作为。
“先花几个亿建,再花几个亿拆。”这不仅仅是一句讽刺,更是一种警示,一种前车之鉴。事实证明,不少“政绩工程”叫停之后的烂尾现象失去了叫停的意义,引发了不少“次生灾害”。因此,除了盯紧源头,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出现,各级政府和官员必须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和作为,防止更多的国家资源闲置浪费,倾听民意,弥补损失。
诚然,良好的城市形象恰似一张张名片,能为当地带来经济、社会、人文等方方面面的效益。但是,民生工程不是官员沽名钓誉的手段和途径,优化城市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并不等于大搞“形象工程”。
鞋好不好穿,或许只有脚知道。
但城市发展好不好、百姓过的好不好,真的不是一个城市出入口的“门面”就能代表的。
试问,有了“鲤鱼跃龙门”,老百姓的生活就真的如鱼得水、吃穿不愁了吗?
文章来源 法制网(作者:刘丹)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陈睿哲 韩潇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1.9亿鲤鱼跃龙门被全国通报 批评过后呢?”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