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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这部影片的名字经常性的额会让大家误会这是一部讲狼的电影,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你可能不会想到,这是主人公的名字。整部电影是以邓巴中尉展开故事情节的,但是这也不是简单的一部英雄光环显著的片子。主人公邓巴中尉当时因为自己的双腿受伤了,本来已经对生活已经绝望了,但是谁想到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一名英雄。
所以他有了选择的余地,也因此选择了在边境做一位哨兵,原本只是想要平静的度过一生,但是却发生了一些不一样的事情。其实这是一部西部片,但是却没有西部味,主要还是因为这部电影讲的故事跳出了思维的禁锢,并没有从西方中心价值观出发讲述整个故事,而是通过各种文化的交融,碰撞出来的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西部片。
当时的时代背景白人主导着世界,所以凡是其他种族,都被冠上了血腥,残暴甚至愚昧的标签,美国白人就像一位救世主一样在“拯救”着他们,这也是他们进行肆无忌惮的大屠杀的理由。主人公邓巴中尉就是在里面首先和苏族人交流和探索的人,当他的马进入到苏族人的部落当中时,他有种自己就是救世主的感觉,弥漫着一股英雄主义情怀。当邓巴中尉逐渐脱离了自己原来的身份,成了“与狼共舞”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和苏族人之间的关系也在悄然的发生着一些两边,最后终将形成质变。
在这部电影当中,最有特色的三点,一是本部影片在记叙印第安人的时候是抛开了一些世俗的偏见的,站在比较客观公正的角度讲述着印第安人的日常生活,他们猎杀,骑马不是为了征服,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所需,从某一个层面上来说他们是淳朴的,并且生活自由自在,他们感恩大自然,也懂得回报,这是当时的一些英雄主义电影所不能到达的高度,所以说,在当时拍出这样不带偏见的片子,导演是相当了不起的。
其实这部电影的时长是其他电影的两倍之多,所以影片对一些很小的细节把握的会非常的到位,邓巴中尉一直在记录着自己的生活,和苏族人的交集也开始慢慢变得多了起来。苏族人对于白人的态度异常的坚决,就是因为他们觉得白人就像是“害虫”,来了一只就会来一堆,一定要清除他们。但是他们本身的这种行为是属于在自卫的,他们为了守护自己的领土。相反的,白人的贪婪,自私在印第安人的面前就显得尤其的明显,所以说没有不好的种族,只有不好的人。因为白人的到来,他们觉得自己像是沾染上了“恶习”。
白人来了以后想要他们不要以捕猎为生,而要他们去种植,所以把野牛都赶尽杀绝了,白人还带来了很多苏族人以前都不曾接触过的东西,就连他们曾经的信仰也被白人认为是愚昧无知的表现。苏族人很多人开始沾染上了白人的习气,兄弟亲朋好友之间打架闹事,甚至很多人还染病死去了,在之前他们的身体都很健康,所以他们认为这一定都是因为白人带来了疾病。所以从客观上来说,苏族人讨厌白人不是没有缘由的,站在这这角度上来说,这部影片之所以那么突出就是因为这些比较客观的描述,也给了印第安人一次自我申辩的机会。
影片还是相对来说是比较有颠覆性的,其中有一幕是邓巴中尉想要朝骑了自己的马的印第安人开枪,但是他还是没有能够开下去,只是躺在了地上,从中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慢慢的消除了那些偏见再去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部影片用了将近四个小时的时间是几乎颠覆了我们以往的观念的,这就是导演非常了不起的地方。
当然,这故事的最后还是比较悲惨恶,印第安人被屠杀的命运是一种历史上的必然,所以影片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所以最后军队还是选择对这一片土地进行屠杀,印第安人没有锋利的武器,也没有先进的技术,所以只能够四处逃窜,这真的是赚足了观众不少的同情心。我们应该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去看待生命,不分贵贱和种族,不带偏见,这是这部影片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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