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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景德镇十大瓷厂,对于陶瓷人及当地人而言,曾是景德镇城市对外交往和经济生活的支柱,是流金岁月里一段不可磨灭的记忆。景德镇市陶瓷历史文化研究会中有不少是时任各厂的厂长,书记,对此,他们怀有深厚情感也熟悉情况,所以,我们依然会陆续推送相关文章、故事。今天分享的是原人民瓷厂党委书记、研究会常务理事杨一志的帖文,愿时代印记帮助更多人了解历史,或者带来有益的反思…
人民瓷厂成立初期史实再考证
杨一志
今年3月27日,《景德镇日报》刊载了一位学者的文章“一个茶杯底款引发的疑问”。作者从茶杯上的“江西华光瓷厂出品”底款而引出对华光瓷厂存在时间的思考。文章提到景德镇陶瓷杂志社出版的《景德镇十大瓷厂》第15页的一段关于人民瓷厂成立初期历史的介绍:“1952年,由私营16座窑厂和200多栋坯房组合公私合营华光瓷厂、群益瓷厂、光大瓷厂。1956年,3个厂合并转为公司合营第三瓷厂,1957年易名新平瓷厂,1958年转国营。1964年分为新平瓷厂和新华瓷厂。1969年新平瓷厂改名为景德镇市人民瓷厂。”
笔者长期在人民瓷厂工作,并主持编撰了《人民瓷厂志》,曾对人民瓷厂1952—2010年全部58年的历史做过全面认真的调查考证,《人民瓷厂志》记载的重要时间节点应该是基本(如果不好说“全部”的话)属实的。也正是在这次调查考证中,笔者惊讶地发现,人民瓷厂的一些重大事件的时间,在一些省市史志或权威刊物著作的表述上竟然是错误的。譬如,上述《景德镇十大瓷厂》的一段短短105个字的表述中就出现了如下5处失实:
1,“1952年,由私营16座窑厂和200多栋坯房组合公私合营华光瓷厂、群益瓷厂、光大瓷厂。”这个错误非常明显:1952年景德镇只有极少企业公私合营,其中并没有这三个瓷厂;
2,“1957年易名新平瓷厂”应为“1959年3月第三瓷厂易名为新平瓷厂”;
3,“1964年分为新平瓷厂和新华瓷厂”,分厂时间是“1965年3月”;
4,“1969年新平瓷厂改名为人民瓷厂”,改名时间乃“1966年9月”。
5,“1958年转国营”准确说应该是“1958年7月1日,第三瓷厂转为地方国营企业”,而文中显然是指转国营的是新平瓷厂。
上述问题估计是编撰者以错传错产生的。为此,笔者再次对这几个问题作了回忆和资料查证,并将结论撰成此文,以求得方家指正。
1,华光瓷厂、群益瓷厂、光大瓷厂成立时间
⑴,杨永峰著《景德镇陶瓷古今谈》(以下简称《古今谈》)P116记载:“自1952年1月25日至7月31日止,先后组建了华光、群益、……等12个私私联营瓷厂。”同页记载:“自1953年11月起,至1954年8月止,先后组建了光大、……等7个规模较大的私私联营瓷厂。”;
⑵,程振武在《景德镇文史资料》第四卷第12—14辑合订本P297-299发表文章《五十年代陶瓷工业的八大变革》(以下简称《五十年代》)提到:景德镇于“1952年上半年,将164家大中小圆器、琢器作坊和窑户,联合组成华光、群益、……等12个私营联营瓷厂。”;“1954 年上半年,又联合组成光大、……等7个规模较大的私营联营企业”;
⑶,笔者在2009年编撰《人民瓷厂志》时曾亲眼看到华光公司和华光瓷厂成立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清楚地记载:“1951年10月10日,召开华光公司筹备座谈会”,“1951年10月31日,华光公司筹备处召开大会,选举13名代表成立华光公司。杨载舟任华光公司主任,章瑞人,冯宗福为副主任”。“1952年3月15日,私营华光合营厂成立,并成立了由杨载舟等九人组成的董事会,杨载舟任经理,冯宗福、巢克谦为副经理。”当时的《人民瓷厂志》编委会经过讨论,决定以华光瓷厂成立的时间即1952年3月15日定为人民瓷厂的源头。非常可惜的是,这几天笔者想找出这些记录再次确证,却由于企业改制、合并,档案资料经过几次搬迁转移,笔者数次奔波却未能再睹这些珍贵记录的“芳容”。在顿足惋惜当时未能复印这些资料之余,笔者只能默默祈祷在日后的某一天它们会突然在某个旮旯里重见天日。
⑷,关于群益瓷厂私私联营的时间,有群益的老职工回忆,群益比华光稍晚几天成立,同月不同日。
⑸,关于光大瓷厂私私联营的时间,笔者记得有资料明确说是“1954年8月”。这与《古今谈》、《五十年代》的记叙相互映证且比之更加准确。可惜这一资料再也找不到了。
综上所述,我们认定3个私私联营企业成立的时间是:华光:1952年3月;群益:1952年3月;光大:1954年8月。
2,公私合营时间
⑴,华光瓷厂:“1954年6月5日,市人民政府又批准成立了华光、……5个公私合营瓷厂”(《古今谈》P118);“1954年,有华光、……5个私营联营大型企业实行公私合营”(《五十年代》P297);
⑵,群益瓷厂:“1955年5月,又有5个私私联营瓷厂扩展为公私合营瓷厂,它们是:……群益瓷厂,……”(《古今谈》P118);“1955年,又将规模较大的群益、……等7个私营联营厂实行公私合营。”(《五十年代》P297)。
⑶,光大瓷厂:“1956年1月,在全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推动下,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全市32个行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其中陶瓷行业剩下的6家私营联营瓷厂也随之实行了公私合营。至此,全市陶瓷行业实行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五十年代》P297)。显然,光大瓷厂在此之列。
根据上述资料,结合老工人的回忆,我们认定三个私私联营企业的公私合营时间是:华光:1954年6月;群益:1955年5月;光大:1956年1月(由私私联营直接并入公私合营的第三瓷厂)。
3,第三瓷厂成立时间
《古今谈》P119记载:“同年(1956年)2月,又将上述10家瓷厂更名为第一至第九瓷厂和美术瓷厂”。为了慎重起见,我对照查阅了如下原始档案资料。
⑴,李会星同志简历写道:“1955年7月—1956年1月,任华光瓷厂副厂长;1956年1月—1957年3月,任第三瓷厂副厂长”;
⑵,1956年1月,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成立第三瓷厂党总支,徐希圣任总支书记。”;
⑶,油印文件“関於党员管理教育办法(草案)”,落款公章为“中國共產黨景德镇市華光瓷厰總支委员会”,落款时间“1956年1月13日”;
⑷,油印文件“中共三厂总支x x(这2字看不清)56年建党与巩固党的工作计划”,落款是“中共景德镇市第三瓷厰縂支委员会”(无公章),落款时间为“1956年4月1日。”
⑸,油印文件1956年12月18日“景德镇市第三瓷厰関於对资改造及生產經营基本情况的报告”中第一句话就是:“景德镇市第三瓷厰是在今年(注:图中红字“1956年”是笔者根据本报告结尾的时间加上的)1月社會主義改造高潮中由原公私合营華光、群益及私私聨营光大三个大型瓷厰合并合营组成的。”这是对三厂成立时间明确无误的表述。
综合上述资料,我们《人民瓷厂志》编委会经多次讨论,将华光、群益、光大合并为第三瓷厂亦即第三瓷厂成立的时间定为1956年1月。
4,第三瓷厂转入国营时间
《古今谈》P119记载:“1958年7月1日,将10个公私合营瓷厂和10个瓷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10个大型瓷厂,同时转为地方国营。”《五十年代》P297也作了类似介绍。1958年7月1日,这就是三厂转国营时间。
1,第三瓷厂更名“新平瓷厂”时间
《古今谈》P283“大事记”:“1959年3月5日,景德镇市第三瓷厂
更名为景德镇市新平瓷厂”。李会星同志简历记载:“1957年4月—1959年3月,任第三瓷厂工会主席;1959年3月—1960年5月,任新平瓷厂工会主席”。由此可认定,三厂更名新平时间就是1959年3月。
2,新华瓷厂从新平瓷厂划出时间
我们查阅到一个文件,这一问题迎刃而解。该文件系江西省瓷业公司(65)瓷人字第10号“关于新华瓷厂命名的批复”。文件明确“为加强企业管理和便于对生产工作的领导,公司同意市委城市社交工作队提议,将新平瓷厂分为两个厂的建议。并确定老厂仍称‘新平瓷厂’,新厂命名为‘景德镇新华瓷厂’,并同意新华瓷厂设秘书、财务、生产、检验、技术、供应、销售科。自1965年3月25日起实行单独核算和对外联系工作”。发文时间是1965年4月2日。我们经过讨论,决定把1965年3月25日定为新华瓷厂从新平瓷厂划出时间,当然也就是新华瓷厂成立时间。
说句题外话,《古今谈》P127说“1961年8月1日,市委决定调整瓷厂规模,……新平瓷厂分为人民、新华两个厂;……新华瓷厂以碗类、少数民族用瓷为重点。”显然失实。原因不言自明。
3,新平瓷厂易名“人民瓷厂”时间
亦有文件佐证。1966年9月19日,中共江西省瓷业公司政治部给中共新平瓷厂党委发出“关于你厂更改厂名的批复”的(66瓷政办)字第05号文件,文件明确“同意将‘新平瓷厂’改为‘人民瓷厂’”。毋庸置疑,文件发出之日,当为易名时间。关于“新平”改“人民”之事,时任新平瓷厂党委书记的余宝恩同志曾讲述了其来龙去脉,笔者拙文《“人民瓷厂”厂名的来历”(载于2013年7月1日《景德镇日报》)作了介绍。
至此,人民瓷厂历史上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已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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