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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楼小黑
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武松被东平府判罚【脊杖四十,刺配孟州牢城】,虽然路途遥远、风餐露宿,
也经过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
可终究,有惊无险的来到了孟州牢城服刑。
武松的下一个阶段故事也即将在孟州展开。
来到孟州牢城服刑武松,不仅没有遭受一百杀威棒的痛打,反而受到施恩好酒好肉的招待。施恩便成为武松眼中的【好男子】,武松甚至没有等到施恩提出任何要求时候,就说出了这样的话
武松道:“你要教人干事,不要这等儿女相……便是一刀一割的勾当,武松也替你去干!……”(节选《水浒传》 第二十八回 )
是的,即便施恩让武松去杀人,武松也是愿意的。
仅仅是因为施恩好酒好肉的款待了武松,
仅仅是因为武松觉得施恩是个【好男子】。
而对于武松可能要面对的被杀对象?是什么的人?什么样的身份?什么样的人品?武松一概不关心。
幸好,施恩只是求武松把【快活林】抢回来,而不是杀人越货的勾当。
面对施恩提出的要去,武松满口答应了。而武松和蒋门神并不相识,更不要说什么冤仇。去打蒋门神的路上,武松早把自己【只打天下硬汉,不明道德人】的豪言壮志抛之脑后,心里想的是【教众人笑一笑】。
他想让众人认可自己的拳脚,他想让众人嘲笑蒋门神的无能,以此来扬打虎英雄武松的威。至于,事情的真相他不关心,事情的黑白那就更无所谓了。
当然,武松成功了,他把蒋门神打服气了,他把蒋门神打跑了。施恩也顺利的重新夺回了快活林的经营权。
可是呢?重新夺回快活林的施恩,比蒋门神更加变本加厉的剥削了快活林的经营者和从业者。
自此施恩的买卖,比往常加增三五分利息,各店里并各赌坊兑坊,加利倍送闲钱来与施恩。(节选《水浒传》第三十回)
为何施恩买卖可以做到比往常加增三五分利息呢?
需要从快活林的挣钱方式说起
快活林的本质就是一个集市。施恩曾经凭借自己的拳脚在快活林站住了脚跟,除了经营一家酒店之外呢!他还向往来的客商、妓女等收取保护费。
其本质就是今天的黑涩会。
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谋生,谋饭吃)。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如此赚钱。(节选《水浒传》第二十八回)
蒋门神当初打跑了施恩,也是因为蒋门神想当快活林的黑老大,所以不讲道义,不讲江湖规矩,只论拳头大小,只论谁更狠。
而武松醉打蒋门神也是一样,只要拳头够硬,快活林就是武松的,也就是施恩的。
施恩和蒋门神的本质都是黑涩会,只不过武松选择帮助了施恩。而张都监、张团练选择帮助了蒋门神。
如果站在江湖道义的角度,武松帮助施恩是对的,武松也是讲义气的人,够朋友,
如果站在社会道德的角度,武松帮助施恩是错的,施恩比蒋门神更贪,也更可恶。前面孙二娘的十字坡酒店,虽然也是干杀人越货的生意,可是,孙二年的黑店也是规定“三不害”:一者僧道,二者ji女,三者犯人。
而施恩呢?妓女来快活林谋生需要缴纳保护费,僧道、犯人路过也 必须“孝敬”一番,如此作为的施恩难道不比孙二娘、张清的十字坡酒店更可恶吗?
加之施恩比蒋门神时期加增三五分利息,更是让快活林的从业者和经营者苦不堪言,武松如此的帮助施恩,真的是好汉的行为,丈夫的行为吗?
究竟武松帮助施恩是对是错,欢迎发表自己的观点!
总之经过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之后,武松的形象一落千丈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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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金瓶梅》崇祯版
《秋水堂论金瓶梅》
《我们如此热爱金瓶梅》
《红楼梦》
《水浒传》
《水浒传》张竹坡点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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