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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办公室一位老师给我们讲述了一件非常让大家震惊的事情。
昨天下午放学后,他那个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对妈妈说:“妈妈,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这儿有一百块钱。”
“一百块?”妈妈半信半疑地问。
“对啊。”儿子回答道:“我们班有一个小朋友对我说,如果我去打张某某一拳,他就给我一百块钱。所以,我就去打了,然后他给我一百块钱。”
听完以后,我们都感觉不可思议。现在这一年级的孩子就能用一百元去买人打架,真是开了眼界了。
可能这是我至今听到的关于一年级孩子最离谱的事情了。我觉得,本案例中有这样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1、孩子是怎么想到“雇人打人”? 2、打人的孩子是觉得好玩才去打人?还是为了挣一百元钱而去打? 3、雇人者是受家庭教育的影响?还是受同学的影响?
来看看网友们的一些评论:
网友“narva”说:“我表弟一年级时雇同学给他背书包,一学期给了五十块,到期末了老师知道了,叫我小姨,表弟被老师教训一顿又把钱退回来了,那同学白白背了一学期书包。”
网友“白云”说:“我女儿现在读一年级,下了课写作业,她同桌说,买东西给他吃,不买的话就打扰让你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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