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以前有一条热搜是这样的,一位大连的老爷爷患有老年痴呆走失了,他已经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自己家住在哪里。
但是他的口袋里却一直装着两样东西,一样是十七年前老伴离世时候的火化证明,另一张是一封四十年前自己写给老伴的信。
朋友当时问我:“这就是最好的爱情吗?”
在现在的年代里,爱情这个词已经越来越像是一种活在影视剧虚幻的胶片中的一种东西。
像是肯德基麦当劳一样的速食快餐,爱情如今也愈发成为一种速食消费品,点餐很快,吃完就走,像是《龙卷风》中唱到的那样:“爱像一阵风,吹完它就走”。
很多人想问,这样的速食时代里,还存在真正的爱情吗?那些所谓相敬如宾的词汇,仍然在当今社会具有用武之地吗?
相信你身边也有这样的朋友,她或他家里很富有,衣橱里永远装着多到你无法想象的衣物,梳妆台上堆着你认不出牌子的名贵化妆品和香水。
你可以看到她每一次都精心打扮盛装出门,频频引来异性的侧目和赞许。
这样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要么长期单身,要么不停更换着伴侣,更换的频率甚至比你换衣服的频率都要快。
对于他们而言,爱情本就是消费品的一种,恰好正值一生最青春最肆无忌惮的年华,自然想要把所有光鲜亮丽的东西都贴在自己的身上,让自己尽情自由地在这样的年华里绽放出来。
于是,爱情往往就像衣服一样,看到喜欢的就买,穿上觉得不合身就换掉,如此往复,直到衣橱里挂满了无数不需要的衣服。
02
他们所谓的爱情,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品。而我见过最好的爱情,发生在我朋友的身上。
我有一个写文认识的好朋友,她在高中时候就结识了她现在的男友,两人在高中毕业开始相恋,直到现在大学毕业若干年,仍旧是羡煞旁人的一对。
在学生年代,两个人选择在一起的原因通常都很简单,或许是因为喜欢那个人阳光活泼的模样,或者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感觉。
这样的喜欢通过某次羞涩或直接的表露就把年纪轻轻的两个人彼此捆绑在一起,直到随着年龄增长,你发现你喜欢的始终只是那个年轻时候喜欢着别人时候的状态,而并不是眼前这个学会了抽烟喝酒,腹肌渐渐被大肚腩所取代的人。
你们对彼此的尊重和爱开始消解,一言不合就爆发吵架或者冷战,开始一点一点觉得对方变懒变坏,再也不是自己心中最初喜欢的那个人了。
其实,仔细想想,随着学生时代的离去,你已经被更多的物欲而牵动,你自己也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单纯追求爱情和感动的孩子了。
你需要眼前的人提供给你房子车子,提供给你稳定的生活,而不仅仅是在情人节的晚上陪你看首映电影陪你在凌晨几十层的楼顶喝酒唱歌了第二天回到学校寝室睡觉了。
那么,是什么让他们的爱情走到这么远的呢?朋友和我说,选择爱一个人,就要选择接受他最真实最糟糕的样子。
她说他们刚刚相恋的时候,男朋友因为创业失败正负债累累,自己则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面在最底层打拼,两个人都是落寞无依的样子。
03
她记忆里最深的一个印象是某一次晚上她在一家很不正规的商场里逛街,在摆展促销的地方看中了一款折扣力度很大的化妆品,但因为怀疑是不是正品而犹豫不决。
已经打算下班的女导购看到她一个女孩子独自逛街,于是心生恶意,假笑着拉她去旁边的小库房验证商品标签的货真价实。
朋友将信将疑地跟着女导购走进了库房,谁知道后脚刚踏进来,背后的门就轰然一闭。女导购锁上门威胁她必须低价买下堆放的几件商品,不然不允许她离开甚至划破她的脸。
朋友吓了一跳,挣扎着打电话给男朋友,但连拨两次都没有人接,手机终于还是被女导购夺下。最后心如死灰的她只能掏出钱包里所有的钱买下东西,然后房间门才被打开。
你或许以为当时她的男朋友像大多数不称职的男朋友一样在打王者,在打LOL或者吃鸡顾不上接电话,其实不然。
她的男朋友因为公司债务出了问题,当时正从22楼的写字楼里头发凌乱衣衫不整地爬楼梯向下跑,楼上的人追他,楼下电梯口也有带着棍子的人守着。
他只能挂掉电话拼命地跑,跑到上气不接下气,脚踝因为摔倒而肿了起来。等到他终于脱身,打电话给她听了彼此的遭遇,两个人心里都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当晚,男朋友坐了很久很久的公交车赶来她所在的街区,两人租了一间最便宜的房间,相拥着哭成了泪人。
第二天早上,她穿好衣服带着厚厚的手套瑟瑟发抖走出宾馆在街边买两个人的早餐,搓着手站在街边给我拍了一张雪地的照片。
她说:“虽然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但我还是觉得,这辈子就他了。”
她的男朋友在那之后开始拼命兼职赚钱还债,甚至有时会耽误大学的课程,忙起来的时候一天三四个兼职,甚至可能同在一个城市里的两个人一个多月都见不到彼此的面。
我问她,你当时为什么就认定是他了呢?她说,我们已经见过了彼此最落魄最糟糕的样子,以后无论再苦再难,也不过就是这样了。
后来的生活如她所愿,两个人都顺利毕业,男朋友找到了稳定的工作还清了债务,她也靠着写文的本领赚着小钱寻找着更好的工作。
两个人如今异地免不了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斗嘴争吵,但发生问题永远想着该怎样去解决而不是动不动就提到分手。
前些天朋友还发给我一个视频,是她录下的她男朋友弹吉他为她唱歌庆祝生日。
她说,趁着年轻,还经受得起大起大落,她希望陪着他感受更多的事情,这样等到变老的时候才会觉得,这辈子跟他在一起至少还是很有意思的。
朋友说等到赚够了一定的钱,他们就打算在某个三四线城市买房成家了。不羡慕叶芝或者徐志摩那种轰轰烈烈的情感,也不羡慕有钱人那些富裕随性的生活。
04
只是突然觉得这段感情应该有个小时候常看的童话那样的故事结尾,从此大白兔和小乌龟幸福地生活在了森林中。
所谓最美好的爱情,应该是我知道你满身毛病,却还是愿意无条件和你在一起。
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希望陪你走过所有的欢笑或者低谷,陪你撸串路边摊大笑,也能陪你在高档餐厅里摇晃着高脚杯陪伴。
我爱你,哪怕你一身污秽如刺猬,也有我拥你入怀不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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