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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汉朝历史上有一个励志少年,叫匡衡,家里很穷,买不起蜡烛看书。有一天他看见邻居家灯火通明,想到了一个办法,将自家的墙壁凿开,接着邻居家微弱的灯光看书,等书看完之后,他又到富豪家做工,不要钱只要书看,就这样,他称为了当时著名的大文豪。最后又做到宰相级别的高官,成了千百年来传承的经典故事。
这儿做一个假设,匡衡凿开的是邻家的墙壁。是否值得称赞呢?
历史上贫困之家有志于学,终成大业者,累珠于史书。孔仲尼也是“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然而“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的欲,不逾矩。”
晋代车胤家贫,没钱买灯油,而又想晚上读书,便在夏天晚上抓一把萤火虫来当灯读书;晋代孙康冬天夜里利用雪映出的光亮看书。这就是 “囊萤映雪”的由来。
宋朝欧阳修自幼家贫,寡母用枯枝在地上教授学问。宋朝范仲淹两岁丧父,家境贫寒,从小读书十分刻苦。他的生活极其艰苦,每天只煮一锅米粥,等粥凝冻之后再划成四块,早晚各食两块;并把咸菜切成碎末一起食用。这便是成语“划粥割齑”的由来。
元朝王冕自幼好学,白天放牛。七八岁时,父亲叫他在田埂上放牛,他偷偷地跑进学堂,晚上寄住在寺庙里。手里拿着书就着佛像前长明灯的灯光诵读。下下人有上上品,贫困之家求学之道千千百百方便门,凿墙“偷光”,良好的目的能否允许由错误的方式实现呢?
伦理学上,目的论和手段论争辩由来而久。目的论伦理学认为一切行为的价值取决于它与善的关联,而越是能够增加善的东西,其价值也就越大。手段论伦理学则认为善是独立于并优先于方式的概念。为实现善的终极目的,可以选择实现善的方式和手段,方式和手段不具有自在的目的、自在的标准。
康德提出:实践的命令式将是这样的:你要如此行动,即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作目的,绝不仅仅当作手段来使用。”
史传孔子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春秋时齐国发生饥荒,有人在路上施舍,对饥饿的人说“嗟,来食”。饥饿的人说,我就是不吃“嗟来之食”,终不食而死。这就是有名的“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典故。用不当手段获得的利益是否能够成为持续模式呢?
学而优则,是中国从隋朝至清末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形成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学乃身之宝,儒为席上珍;君看为宰相,必用读书人。莫道儒冠误,诗书不负人”的历史情形,“只重才,莫问德”成了文人墨客的潜规则,以致历史上,多少科举状元成了国之大蛀。
历史上,匡衡位至高位。元帝时封他为安乐侯,食地本为三十一万亩。但他贪欲太大,利用郡图的漏洞,私自多占了四万多亩。等到成帝时,司隶校尉骏等告其“专地盗土”,于是被贬为庶人。说起来,真可谓是黄粱一梦。想想当初,自己不过是个在地里种地的农民,经过一番努力后终于封侯入相,德不配才,自取其辱。这也是一个证明“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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