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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曾必文 龚标
“会议记录记载着木洞村4组公路塌方清理维修费共1.1万元,怎么没有粘贴任何有关的佐证材料?”近日,在靖州坳上镇木洞村村部办公室里,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仔细翻阅报账资料发现了问题。
“之前巡察一个村,村干部虚假报账,侵占了村集体资金。建议进一步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县委第三巡察组决定对此事展开核查。
经走访该村4组进村道路附近的村民,巡察组确认木洞村村委对4组公路进行了维修,当即决定直接对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查了解。
“你们是否对4组公路进行了塌方维修?是什么时间维修的?用了多少钱?”巡察组工作人员对木洞村党支部书记直接发问。“是维修了,时间大约是2017年12月份,用了大概1万多块钱。”该村党支部书记回答道。
“这1万多元全部用于公路维修了吗?还是有用于其他地方的?”“全部是公路维护支出的,没有用于其他地方。”“那为什么报账资料中只有发票和会议记录,有关施工合同、施工材料明细等相关资料在哪里?”“呃,当时时间紧,任务重,只想尽快把路修通。想着这件事情是大家开会一致研究通过的,钱也都是大家看着开支的,所以也就对报账资料有所忽视了。”
“这个问题是可以忽视的吗?我们的同志在为民办实事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规定,这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巡察组同志严肃指出。
“这番话犹如醍醐灌顶,感谢组织的批评教育,之前确实有所疏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木洞村村党支部书记红着脸表态,立即整改,当天下午便把相关整改台账资料上报到镇巡察整改办办公室。
“开展巡察不只是发现问题,更要通过巡察去助推问题整改,助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起来、严起来、强起来。”参与此轮县委巡察工作的坳上镇纪委书记曾培培表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脱贫攻坚和为民办实事的刀刃上。
[责编:李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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